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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前法官贪污罪成 监禁半年罚款逾2万

(莎阿南19日讯)地庭裁定,一名地庭前法官被控在庭审涉贪罪名成立,被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2万5000令吉。

法官拉茜哈在辩方无法对控方挑起合理疑点之下,向新古毛地庭前法官阿兹米尔(48岁)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也谕令,若阿兹米尔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坐牢6个月代替。

尽管如此,法庭准许暂缓执行刑罚,以等待在高庭的上诉结果,并把被告的保释金从6000令吉调高至1万2000令吉,以及谕令被告最迟在10月21日入禀上诉通知书。

根据控状,身为新古毛地庭法官的阿兹米尔于2018年5月10日晚上约8时22分,在实达阿南马银行收取5000令吉现金,作为轻判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9(1)条文的6名华裔赌徒的酬劳,即仅判他们罚款。

对此,阿兹米尔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之下面控,在此条文下被定罪,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阿兰苏曼彼莱、玛兹雅及莫哈末沙隆,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阿斯马迪及阿兹鲁祖基菲里。

此案从去年9月开始展开审讯,并在今年8月审结,共有24名控方证人及1名辩方证人,即被告本身在该期间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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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谕令滥权案退回地庭 慕尤丁入禀提出上诉

(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就上诉庭谕令其涉及Jana Wibawa计划的滥权收贿案,退回地庭审理的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媒体取得的上诉通知书,慕尤丁是在昨天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

慕尤丁代表律师阿米尔受询时向马新社证实此事。

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周三一致批准作为上诉人的控方所提出的上诉,以撤销高庭在去年8月15日,宣判慕尤丁4项滥权控状无罪释放的裁决,并谕令案件回到地庭审理。

另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和拿督哥玛蒂。

现年76岁的慕尤丁是在去年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

其中4项滥权控状指出,他以时任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的身份,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来自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拿督阿兹敏尤索夫合共2亿3250万令吉的贿金。

他被指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之间,在布城首相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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