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映兴
(南洋商报)(布城16日讯)16年前轰动一时的国中校花兼高材生赖映兴遭撕票案,涉案主谋逃过一死,今日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及鞭笞5下。
现年38岁的郑锦洪,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控方和联邦法院委派的律师彭功成的陈词后,经过大约15分钟的商议,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查巴丽雅和拿督阿布峇卡。
此案于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柔佛古来公主城附近的树林内被揭发。
时年16岁,长相甜美、品学兼优的赖映兴,遭4名相熟男性友人掳走杀害,裸尸弃在荒地焚烧;凶手事后还向其家人勒索“赎金”,但最终皆被捕。
2008年9月11日晚上10时左右,当时只有16岁的赖映兴,在结束兼职工作的回家途中,在古来再也区某购物广场前遭4名少年绑架。次日清晨,她的家人接到绑匪的勒索电话,要求6万令吉赎金。
在接到赖映兴家人投报后,警方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
13日凌晨3时,赖映兴家人将凑到的3万3000令吉交给匪徒;随后,警方顺藤摸瓜,于15日清晨6时15时至7时,陆续在古来再也区一带逮捕4名绑匪,并起获赎金。
警方于17日在嫌犯的带领下,在古来再也区的公主花园一处荒凉的草丛内寻获赖映兴的尸体,死者被发现时,一半身体已经高度腐烂且遭严重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