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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司法擢升委会成员 扎巴丽雅任期6个月

(布城23日讯)现年66岁的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丽雅获批准延长任期后,获委任为司法擢升委员会(JAC)成员,其任期长达6个月。

根据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扎巴丽雅是接替2个月前任期届满的拿督娜丽妮。

根据司法擢升委员会官方网站资料,扎巴丽雅的名字与其他9名成员一起,已被列入最新委员会成员名单。

尽管法官法定退休年龄为66岁,惟扎巴丽雅于4月10日迎来66岁生日后,获得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批准延长任期6个月。此外,扎巴丽雅是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根据司法擢升委员会法令第5(1)(e)条作出委任。

目前,我国司法机构4大最高职位,即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以及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也担任司法擢升委员会成员。

去年,首相也委任4位杰出人士加入司法擢升委员会,任期为期2年且从11月1日起生效,包括前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联邦法院前法官丹斯里再农阿里、砂拉越州前总检察长拿督达拉马末、以及玛拉工艺大学(UiTM)法律顾问哈蒂妮莎丽潘。

根据从2009年起生效的司法擢升委员会法令,该委员会的职责是遴选合适人选,担任高级法院(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等法庭)的法官,并负责向首相提名晋升和委任人选。

依据联邦宪法第122B(1)条,国家元首与统治者会议协商后,在首相建议下作出委任法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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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友与尸同屋 男子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吉隆坡30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一名杀死同村友人,并与尸同屋5天的男子所提出的上诉,裁定维持上诉庭即判处30年监禁及鞭笞12下的判决。

上诉人是35岁的莫哈末阿兹勿,他针对上诉庭的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推翻罪名成立的判决。

以丹斯里娜丽妮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包括拿督哈妮芭和拿督诺丁哈山,今日在聆听上诉人代表律师古巴占星和答辩方(控方)法依鲁兹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作出这项裁决。

娜丽妮在裁决中指出,针对古巴占星在陈词中争辩,指控方无法证明上诉人表罪成立,惟三司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诉人表罪成立,于是她驳回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裁定维持上诉庭判决。

较早前,古巴占星陈词时指出,他在上诉时只需争辩一个问题,即控方未能证明上诉人表罪成立。

他说,此案事发经过没有目击者,也没有间接证据证明上诉人杀害死者,控方可证明的事实仅死者尸体在上诉人屋内被发现,但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杀害死者,于是不能裁定上诉人谋杀罪名成立。

法依鲁兹陈词时指出,虽然没有目击者,但有足够间接证据证明上诉人表罪成立。高庭和上诉庭皆裁定,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诉人谋杀表罪成立。

他说,高庭早前也列出10项间接证据,证明上诉人杀害死者,这10项间接证据包括第9名控方证人莫哈末阿兹维诺(上诉人朋友)的供词。

“第9名控方证人证实,上诉人与死者的死亡有关联,因为第9名控方证人听到上诉人,有关‘我早就对他(死者)很不爽了,我已经很烦了’的说辞。”

至于其他间接证据还包括第10名控方证人指上诉人自2018年2月起,独自居住在案发屋子,脱氧核糖核酸(DNA)鉴定报告显示,死者与案发现场有关联,因为第7名控方证人在屋内数地点采集到血迹样本中,以及破裂玻璃碎片上的血迹中,均检测出死者DNA;上诉人从未向第9名控方证人提及有其他人伤害或导致死者死亡等。

怡保高庭是于2023年2月21日,宣判莫哈末阿兹勿谋杀罪名成立,判处他死刑。较后,他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24年4月29日,改判他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阿兹勿被指在2018年8月8日约下午3时10分至2018年8月12日约下午3时10分期间,在霹雳州安顺甘榜巴哈基亚的屋内杀害43岁的死者阿末阿占。

根据案情,被告友人在被告住家外发现腐臭味,并询问被告,被告回答说屋内有一具尸体。

被告此前在出庭供证时说,他并不是故意杀死朋友,当时他们在打斗,而他是在自卫情况下行凶,因为当时死者很激动。

他说,他在打斗结束后,吸食大麻并昏睡2天,当他醒来时发现死者已无意识及呼吸并躺在地上。较后,他有想过在屋后挖一个洞埋藏尸体,但他没办法做到,于是决定把尸体放在屋内。

验尸报告指出,死者身上有23个外伤,其中头部和胸部遭严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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