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子扬(译音)
(莎阿南13日讯)去年涉嫌殴打2名声称要斋戒的保镖而总共面对9项控状的富商曾子扬(译音),今早又被控,这回共被控7项洗黑钱罪名。
44岁的曾子扬今天被控上莎阿南地庭,惟他在通译员宣读其控状后,否认有罪。
他的妻子林丽珍(40岁)和母亲陈桂英(65岁),以及另4人,分别是黄铭林(43岁)、陈家福(37岁)、许明兴(68岁)和黎益平(73岁),今天也和他一起被控洗黑钱,惟他们皆不认罪。人名皆译音。
曾子扬被控和林丽珍从事非法赌博机活动,并和上述6人在不同时间和地点,拥有从事不法活动所获得的交通工具,包括宾利欧陆GT和飞驰。
7名被告被控于去年4月15日至16日期间,分别在双威镇、梳邦再也,以及巴生绿林镇及武吉丁宜镇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且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并可处以不少于犯罪时非法活动或设备收益金额或价值的5倍或500万令吉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法官赫丽纳随后允许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由一人担保外出,过后需每两周到邻近警局报到和最迟在本周五交出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案件将于5月31日过堂。
曾子扬于去年4月22日和23日,因涉嫌殴打2名保镖而分别在巴生法庭和吉隆坡法庭,面对9项涉及殴打、蓄意伤人、亮枪威胁、冒犯宗教等罪名的控状,他皆否认有罪。

林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