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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青用餐遭掌掴 警21日前提控打人大叔

(新山18日讯)警方已完成调查“华男用餐遭吆喝与掌掴事件”,预计本周五(21日)前将提控掌掴有关男子的中年男子。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马指出,男事主已前往医院治疗,警方也已经传召嫌犯及数名证人录供,证人包括该名中年男子的儿子,以及其他目击者。

他今日在柔佛州警察总部举行的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他表示,警方已将调查报告提呈柔州副检察司,目前尚等待进一步指示,惟预计本周五前会将涉案者提控上庭。

询及该名中年男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古马说,对方是65岁的本地人,由于警方并非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因此不清楚对方的精神情况。

他宣称,此案为独立个案,并非是时常发生的案件,因此呼吁民众不要胡乱猜测。

他强调,各族之间要互相尊重、维持和睦相处,若遇到特殊情况也不应用私刑,而是应向警方投报。

掌掴事件于前日下午3时45分,在新山一家购物商场内发生。当时一名华裔男子因在斋戒月期间吃东西,而遭到该中年巫裔男子掌掴。

事发后,对方的儿子代父道歉以平息此事,尽管华裔男子接受道歉,然而大叔的无礼之举,甚至当众扇巴掌的行为让他无法放下,因此决定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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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月用餐遭掌掴】 案件6月11日再过堂

(新山29日讯)华裔男子用餐遭吆喝与掌掴案,推事莎薇妮择定6月11日再次过堂,以便提呈相关文件。

现年65岁的被告阿都拉查今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新山第二推事庭出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16日下午3时45分,在淡杯安莎娜广场内的一家便利店蓄意致伤一名21岁的男子以利亚林兆忠(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及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于3月19日首次面控,并在认罪后对其被指“受害者脸部被打肿”的案情内容提出异议,导致法庭无法接受其附带条件的认罪。

原定于4月9日进行的过堂,因主控官临时接到总检察署的指示,需将案件报告重新整理,应主控官的要求,法庭遂将此案裁定为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总检察署随后发文告澄清,上午的庭审过程出现技术问题,但已获解决。被告于同日下午被重新提控。当天阿都拉查否认有罪,并获准以2000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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