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添泉
(吉隆坡21日訊)隆雪中華大會堂今日發文強烈反對華總中委會通過吳添泉違章續任總會長的決定,並指出這違反章程的行為,並呼籲全國十三州中華大會堂團結一致,共同拒絕此一破壞組織民主精神與製度完整的惡劣先例。
隆雪中華大會堂指出,華總章程第19.1條明確規定,總會長任期不得連續超過兩屆,每屆三年,吳添泉在完成兩屆任期後已不應再尋求連任。
此次中委會通過的動議,明顯違背章程規定,是對組織製度的公然挑戰,亦嚴重破壞了華總作為全國性華團代表組織應有的製度公信力。
該堂也嚴厲批評,中委會在4月19日會議上,並未將有關動議列入正式議程,卻在會議進行中臨時提出,並倉促通過此一重要且敏感的議案,屬程序突襲。
這種不透明、不正義的會議操作方式,嚴重侵犯不在場委員的權益,完全無視會議應有的機製與規範。
隆雪華堂進一步指出,由該次中委會議決所決定召開的5月24日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因基礎不合法、程序不正當,因此缺乏法理與組織正當性,不應被舉行或承認。
同時,對於中委會試圖引用章程第16.2條,將“任期”重新詮釋為“有效履職期”,以疫情期間三年內無法正常運作為由,為總會長續任護航,隆雪華堂批評該解釋牽強附會,邏輯荒謬,實質是扭曲章程原意、動搖組織製度根基。
該堂強調,章程第16.2條文旨在處理非核心事務,“免選連任”一事事涉組織最高領導人的任期安排,屬於根本性治理架構調整,絕非“任何事務”可輕率處理。若該動議成立,恐使章程淪為空文,為未來濫權開閘。
隆雪華堂指出,近年來已有部分華團會長企圖修章延長任期,若今次事件被容忍,將助長不良風氣,對全國華團治理生態造成深遠破壞。作為推動思想改革的先行者之一,隆雪中華大會堂認為十三州中華大會堂理應率先以身作則,捍衛製度,樹立良好治理榜樣。
該堂呼籲十三州會員團體本著對製度的尊重與對組織未來的責任,共同反對違章續任,維護華總的道德權威與民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