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财政部副部长莫哈末沙哈指出,在外国,包括新加坡工作的大民公民,若将收入带回我国,明年起需缴税,因为他们也受惠于政府准备的一切设施。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1年财政法案进行二读总结时说,有关收入将受限于国内的税收法令。
他指出,征税的基本原理是平等对待所有马来西亚人民的税收待遇,无论他们是在国内赚取收入或是从国外带进收入,他们都可以使用国内提供的所有设施和便利。
“他们也与其他纳税人一样,都有资格获得个人减免及扣税。”
他表示,至于国外退休金的课题,这是取决于马来西亚与伙伴国之间的双重避税协议(PPPDK)。
他举例,在与新加坡的双重避税协议阐明,退休金条文规定对马来西亚居民带回大马的退休金征税的权利。不过,财政部意识到这种差别待遇。
“至于那些从大马公积金局(KWSP)而非从国外领取退休金的大马居民,财政部承诺将会进一步探讨此事。”
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1年财政法案。
该法案是建议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房地产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1967年国油(所得税)法令、1990年纳闽商业活动税法令、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2012年财政法令及2018年财政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