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戒月用餐遭掌掴】 案件6月11日再过堂

阿都拉查周二现身法庭。
(新山29日讯)华裔男子用餐遭吆喝与掌掴案,推事莎薇妮择定6月11日再次过堂,以便提呈相关文件。
现年65岁的被告阿都拉查今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新山第二推事庭出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16日下午3时45分,在淡杯安莎娜广场内的一家便利店蓄意致伤一名21岁的男子以利亚林兆忠(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及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于3月19日首次面控,并在认罪后对其被指“受害者脸部被打肿”的案情内容提出异议,导致法庭无法接受其附带条件的认罪。
原定于4月9日进行的过堂,因主控官临时接到总检察署的指示,需将案件报告重新整理,应主控官的要求,法庭遂将此案裁定为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总检察署随后发文告澄清,上午的庭审过程出现技术问题,但已获解决。被告于同日下午被重新提控。当天阿都拉查否认有罪,并获准以2000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毒打禁食保镖罪成 富商监6年10个月罚款2.2万

被告曾子扬 (档案照片)
(巴生28日讯)备受关注的“华裔商人毒打斋戒月禁食保镖案”今日宣判,被告曾子扬(47岁)面对3项罪名,皆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6年10个月,并罚款2万2000令吉。
曾子扬被控刑事恐吓、蓄意伤人及引起宗教愤怒与仇视,今日在推事庭被判有罪,推事西蒂苏巴达作出裁决。
另外,被告曾子扬于2021年4月22日在巴生推事庭面对5项控状,包括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第109条文(教2021年4月22日,曾子扬在巴生推事庭被控5项罪名,包括刑事恐吓、教唆犯罪、使用危险武器伤人、蓄意伤人,以及引起宗教愤怒及仇视。不过,他当时对所有指控皆不认罪,并获准以5万令吉保释,同时须交出护照,每月向警方报到一次。
此外,曾子扬也涉及反洗黑钱案件,警方曾在其中一名嫌犯位于巴生武吉丁宜的住家起获100公斤金条,以及1万2500张100美元纸钞,总值高达2825万令吉。警方尚在对此展开调查,以厘清资金来源及相关犯罪活动。
此案于2021年4月13日晚上约10时,分别在隆市槟榔路某公寓及主嫌位于雪州巴生峇都尼南的住家发生。主嫌因不满2名保镖在斋戒月禁食,当众对保镖动粗,还将两人带回住家毒打,最后更掏出1把手枪指向其中一人,恐吓要射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