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志权(中)前往莎阿南地庭聆审。
(中国报)(莎阿南15日讯)KK超市私人有限公司和供应商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因KK超市售卖印有“真主”字眼的袜子,而被控蓄意伤害回教徒宗教情感一案,2家公司代表今天在庭上改口认罪,各被判6万令吉罚款。
同时,控方今天决定接纳辩方早前提呈的陈情书,撤回对于本案5名个人被告的控状,一行人获当庭释放。
这5名个人被告分别为KK集团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蔡志权、其妻子兼公司董事拿汀斯里罗秀梅、新建昌公司董事苏振发、其妻子兼公司董事吴丽慧,以及其女儿兼公司董事苏慧珊。
案件今天在莎阿南地庭进行第三轮过堂,通译员对这2家公司代表,即KK集团总经理郑国贤和新建昌公司董事苏慧珊,重新读出控状,2名代表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
承审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处2家公司分别罚款6万令吉,并且下令他们必须在3天内缴清罚款,否则将被征收额外罚款。
控方决定撤控
另外,在5名个人被告的案件中,控方决定撤回对他们的提控,并要求法官宣判他们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辩方则引用案例陈述,要求法官宣判5名被告无罪释放。法官最终裁定5人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57岁的蔡志权、53岁的罗秀梅和KK集团被控于3月13日早上约6时30分,在KK超市的雪兰莪双威镇分店货架上,售卖印有“真主”字眼的袜子,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伤害回教徒的宗教情感。
此外,作为供应商的新建昌公司、61岁的苏振发、62岁的吴丽慧和36岁的苏慧珊则被控于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与KK集团共谋犯罪,抵触可与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同读的第109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入狱最多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蔡志权夫妇和KK集团的代表律师包括拿督汤木、拿督拉杰峇星和拿督大卫古鲁帕坦;而苏振发一家三口和新建昌公司的代表律师则为刘毅龙和法利阿扎。
蔡志权随后在律师团队陪同下走出法庭,并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此案得以圆满结束令他如是重负,同时感谢辩护团队与各方的支持。
售“风波袜”引发轩然大波
今年3月13日,KK超市雪州双威镇分店售卖印着“真主”字眼的袜子,引发轩然大波。KK集团在第一时间下架款“MIRANOSOCK”袜子,并发文告向所有顾客和回教徒郑重道歉。
根据KK超市的文告,这款袜子是一款寄售产品,并且已经联络有关厂商,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不过,不少回教徒对此并不买账,并且扬言要抵制KK超市。巫统青年团也在3月15日号召全国发动抵制行动,并于隔日早上呼吁全国巫青团员报警。
蔡志权于3月16日率领集团管理层,连合新建昌公司公司苏振发召开记者会公开道歉,并向公众解释上架程序及出错原因,甚至一度哽咽落泪。
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苏海利于3月22日指出,有关KK超市袜子一事,警方一共接获143宗投报。此外,警方在获得总检察署指示后,于3月26日正式将涉案的5人和2家公司提供上庭,惟他们均不认罪。
另外,蔡志权也曾在4月3日觐见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以请求陛下和所有回教徒的宽恕与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