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垮电台的那根手指/周若鹏
关于Era FM几个DJ突然脑残侮辱兴都教卡瓦第舞一事,不必讨论鲜明的对错。我说“突然脑残”其实是善意的,这表示我不相信他们心存恶念,纯粹一时好玩失了分寸;尽管有印裔社群代表接受道歉,但大马通讯多媒体委员会(MCMC)已介入调查,无论是DJ还是电台都“有排烦”。
在所有讨论中,有一个关键人物始终没被关注。这个人不是拿督丹斯里,不是艺人明星;他职位不高,薪水一般;他的“作品”天天让你看见,你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分。他仿佛无权无势,但他的手指或脑袋忽然抽筋一下,可以推倒整家媒体机构。这个人,叫做“小编”。
小编原是网路编辑的昵称,试图拉近编辑和网民的距离。但使用昵称的另一面意思是:这不是什么专业,人人可做。不只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能胜任,连公司也认为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了。这不是很容易的工作吗?把记者、DJ生产的内容发布到社媒,顺手补上一两句“画龙点睛”的文字,就行了。
小编的KPI(如有)估计不外乎每日发布量,尽可能用哗众取宠的惊骇标题提升触及率。小编多是年轻人,一方面因为和社媒一同长大的年轻人才有足够的网络嗅觉;另一方面是资深媒体人不屑也没时间做这个工作。于是,一个入世未深、或许也欠缺文化敏感度的年轻人,就掌管了企业面向群众的窗口。我这么形容,吓人吗?
也不一定就可怕,年轻人当然能胜任这份工作——如果公司有提供完整的工作指南、给予全面的训练 、灌输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好让他能自主地、正确地生产和筛选内容。有几家公司敢说都做到了?如果都有做到,小编应该会意识到DJ的那个玩笑好像不太符合国情。
社媒经营者须引以为鉴
就算小编彻底白目,如果公司另设把关机制,内容刊出前先经资深前辈审批,我肯定无论是涉事DJ抑或其他同事都会嗅到视频不妥,也不至于导致公关灾难。这下MCMC要吊销电台执照,就因为有个小编傻傻按了Publish。其他公司和社媒经营者,须引以为鉴。
我不是说DJ没错,那些私下的玩笑确已表现了他们的不敏感和不成熟;工作环境中缺少他族同事,也会让他们悬浮在自己的泡泡之中;若有他族同事,总有人能提个醒吧?如今泡泡一破,大家都坠跌在地板上,眼睁睁看着即将塌下来的天花板。那个无名无姓的小编,不知会转去哪家公司继续工作呢?
笔者不是作者/陈圆凤
今天不谈政治,不谈国事,聊点别的吧!生活中,除了政治,还有其他;媒体的文章,除了引起议论,也有其他可聊的有趣现象。
今天主要跟大家聊聊几个词汇,就是“笔者”、“作者”、“读者”、“记者”、“编者或小编”、“报道”和“专栏”。
我们先把两个名词的意思弄清楚,就是“笔者”和“作者”有什么差别。
我看到一些新闻底下的留言对“笔者”的用法有误。
“笔者”是作者在文章里的自称,例如现在我写着文章,想表达自己的想法,我就可以在文章里说“笔者认为,新政府面对很多挑战”;作为读者,如果你要留言批评我,你应该说“作者的看法有误”,而不是“笔者的看法有误”。
也许很多人以为,“笔者”就是拿笔写字的那个人,却忘了“作者”才是写文章的人,希望大家能弄明白这两者的差别。
此外,也希望大家能明白,写专栏评论文章的人,是“专栏作者”,而不是“小编”,也不是“记者”。
“记者”是采访新闻的人,直接面对受访者,例如去首相署采访记者会的,就是记者。有些读评论文章的人,留言时,会把“专栏作者”误以为是记者,就批评记者不该乱写新闻,这就冤枉了记者和报馆。
“记者”和“小编”的分别则是,记者采访新闻,写成一篇报道;“小编”则编排版面,主要的工作包括加标题和照片,以及做一些美化设计等。
现在电脑作业下,很多记者能写能编能打标题,但是,如果你要批评新闻的内容,你的对象是记者而不是小编。
留言比文章还精彩
在新闻文章,或是评论文章留言,是很多读者喜欢做的事。有时候,甚至留言比文章还精彩,所谓“高手在民间”,很多留言都很精辟,很有参考价值。
政治评论文章的读者留言,更是特别有趣,完全可以反映民意。政治人物不需要去咖啡店,只要看留言,就知道民心所向。
有些读者文笔比作者或是记者更好,长篇大论,洋洋洒洒,让人读得很痛快;有些短小精干,却有一针见血的效果。
网络世界辽阔无比,也千奇百怪,有些留言带着很重的情绪,有些还恶毒诅咒。
我很希望这些留言可以减少,读者可以尽情表达自己的想法,有情绪也很正常,但是,还是应该要求自己尽可能保持基本的礼貌,有事说事,就事论事;不要人身攻击,不要诅咒别人全家。
也借这篇文章感谢读者们给我的留言,我几乎每一则都阅读。我认为,这些留言都值得我思考,但是,也希望您不要太生气,何必为了我一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文章而动怒呢?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