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上台如过鬼门关/周若鹏

香港Mirror演唱会意外在视频上看尚且触目惊心,现场观众更饱受惊吓。惊吓以后的愤怒是有理的,这些情绪需要出口,很自然的就想揪出负责单位。

很久以前林子祥办过一场演唱会,我不在现场,只看到一段录影,他说他不太会讲话,唱歌就好,一口气唱了多首歌。就算在那个年代,纯演唱表演也是异数,若观众只求听觉享受,那么留在家里听音响就好,高价买票入场当然要更嗨的视觉盛宴。如今演唱会“演”重于“唱”,这里升降台那边旋转门,加个火圈就堪比马戏团了。

舞者多,工作人员多,设备多,道具多,花样多,变数也就几何级数地增加。走错一个位置就可能踩空,一根电线耗损就可能起火——此次肇事关键只是一条维系屏幕的钢索。按理说应该负责的单位是很清楚了,但承包商并未主动道歉承担 ,难怪网民群起而攻。

承认疏忽须担重责

认错实在太难了,几年前在我国的988台庆活动也发生过意外,排练时舞台崩坏,好几个艺人跌伤。舞台是谁提供的呢?谁负责检查呢?但同样的没人主动承担,电台也没敢追究场地,大家“侧侧膊”就算。那次意外后几个元老级DJ相继离职,你猜和主办方没担当有关吗?

道歉这么难主要是因为有人受伤,如果某方主动承认疏忽,接下来搞不好必须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届时或被逼赔偿,万一保险赔额不足,财务损失难以预计。

所以,相关单位宁可忍受千夫所指也不愿贸然认错,要嘛一直等到调查结果出来赖不掉了,或等到事件不了了之。虽可鄙,但不难理解。

往后要怎么避免意外呢?舞台是在短时间内搭建起来一次性使用的,出错几率很高。确保设备安全本是承包商的责任,但自己检查自己的工作往往有盲点。比如那条钢索吧,也许向来都这么用的,从没出事,又怎会想到会发生金属疲劳呢?

表演主办单位除了主承包商外,应另雇第三方负责全面检查。比较容易发现疏漏,减少意外。然而这难免会增加成本,主办方愿意吗?如果不愿,那么政府或须介入了。

除伤者和家属外,还有一组人承受很大的心灵创伤,那就是表演和制作团队,多月筹备和排练刹那间付诸流水。舞台意外频生,那是这个行业做事的方法出了毛病,希望业内人士正视,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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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书展和我无关了/周若鹏

十几二十年来,这是第一次,书展和我彻底无关——我真的很满意这样的状态。我不去参观,没上台演讲,甚至连朋友想约在那里见面,我也拒绝。这不是抵制,但很像。
过去干出版社的时候,书展和工作息息相关。我们的脉搏随书展跳动,书籍面市总要赶上这个大卖场的日期。准备资金,筹备人员,说有多忙就多忙;上游印刷厂的工作量更可怕,大家都在这个时段赶书。

但忙到最后我们的收益并不怎样。展场的设计总是让人流先经过主家,书买得差不多了,才经过我们这些帮忙分摊租金的小展商。然在商言商,亦无可厚非。

我干出版 书展干我

成本越来越高,除租金以外还有额外费用,比如运输、办活动等等。有些费用合理,热门时段要用舞台须另付费,大家都要抢周末高峰时段,总要有个筛选机制。有些费用是莫须有的,收费方心知肚明,就不公开挑明了,这是最后一根稻草,压碎了我对未来与企业良知的虚妄预期。我干出版,书展干我。

到后来从小盈变大亏,只能安慰自己说把开销当营销,跑活动不一定为了赚钱,而是用来给产品、公司品牌曝光,耕耘未来。不过,那些忿忿不平都随着我离开出版业以后,皆成云烟。问题未曾解决,只是继续由其他人去承受那一团云、那一头烟而已。

书商、出版社必须依赖书展吗?也不一定,我至少接触过两家赫赫有名的公司是不参加书展的,理由是条件谈不拢,也没人聆听他们的诉求,这是比较委婉客气的说法。他们依赖自家网站、社媒和店面,这么多年了都十分稳定。

其中一家的老板对我说,不仰人鼻息一点问题都没有,营业额半点没掉,可见只要自己能接触读者就行了,如此公司存活得自在有尊严。我当时没有那种底气去破釜沉舟,结果会如何永远不知道了。

此后我就是个普通读者,和书展无利益瓜葛。我只想静静读书,不必刻意去凑热闹。我也是个普通作者,新书《阶段之死》快出版了,这回刻意避开书展,也不在连锁书店上架。我不能为一时意气赌上整家公司的命运,但赌上一部自己的书,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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