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独大-马中职业教育展 5月17培华独中开幕

(东甲18日讯)“2023年独大-马中职业教育展及职业教育国际论坛”南马站,定于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利丰港培华独中礼堂举行开幕仪式。

独大教育机构董事、奖助学金委员会主任张运华在培华独中校友会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是指出。

他说,该活动由马来西亚独大教育机构主办,利丰港培华独立中学、柔佛州董教联合会、马来西亚永春联合会青年团以及麻县发展华小工委会联办。

教育展时间是从上午9时至下午4时,参展学府有超过25所来自中国大陆的高等院校与我国技职院校。

这项教育展入场免费,将向青少年提供最新的赴华升学资讯,并促进及深化马中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欢迎各源流中学即国中、国民型中学、独中、国际学校等的在籍生、毕业生、家长、老师和关心孩子教育的人士踊跃出席。

独大教育机构欢迎各中学华文老师与辅导老师带领学生前来参观展会,独大将提供交通津贴与午餐饭盒,为了方便独大做安排,可扫描上述二维码或填写报名表格google form:https://forms.gle/1kSUWm2t1UAXRcPT8

出席会议的尚有独大教育机构秘书长陈正锦、马来西亚永春联合会青年团副团长林浩然、理事郑育壮、柔州董联会总务兼麻县发展华小理事会主席陈大成、培华独中董事长陈苏朝、副董长杨汉俊、董事郑和珍、培华独中校长曾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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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一致裁决 撤华教大厦施工禁令

(吉隆坡27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对董总和独大有限公司的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之施工禁令申请;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上述判决感到欣慰。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营利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以下简称“新院”)去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到相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讯至结案为止。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布城上诉庭在今年3月21日审讯后,于3月27日作出判决。

未给2造任何通知

上诉庭认为,非营利公司和新院未遵守法庭程序第29指令(Rules of Court 2012 Order 29),特别是Rule 1(2A)的 C, D 和E 条文。起诉人在申请单方面禁令时,并未给予董总和独大任何通知,没有在宣誓书明确列出所有关于案件的详情,其中包括不利于起诉人的案情。

法官在陈词中提到,起诉人指他们在2023年5月才获知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计划,但是当时媒体报道证明,起诉人早在2022年知晓此计划,因而不存在紧急要索。

此外,非营利公司没有清楚告诉高庭他们曾在2022年向三机构提出,要求增建4万平方尺的教学空间,以供新院使用。上诉庭认为起诉人有以上多起不利于起诉人的事项,且隐瞒高庭来获取禁令,因此高庭不应该批准单方面禁令申请,也不应该在诉辩双方审讯后让禁令继续有效。

董总独大获赔堂费

最终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批准董总和独大的上诉。此外,上诉庭亦裁决非营利公司和新院需联合赔偿各3万令吉堂费予董总和独大。与此同时,上诉庭也宣判,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在取得禁令后,导致董总和独大在使用土地及拖延建设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在莎阿南高庭提出索偿。

至于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声称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的建设会侵占和(或)引起非法侵入部分土地的官司,将于今年5月在莎阿南高庭公开审理,有关审理并不影响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建设工程的开工。

最后,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呼吁社会各界,继续支持建设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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