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
女司机无罪释放

在电梯内,沈可婷(中)被记者询问是否有话想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在旁回应:不予置评。

(新山28日讯)轰动一时的“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今日下判,法庭裁定女司机无罪释放。

24岁的女司机沈可婷于今早近9时,在一名亲友的陪同下抵达新山推事庭聆听判决,神情淡定。



推事西蒂哈嘉基于沈可婷在事发时有系上安全带、没有超速、没有使用手机,而且也有使用公路的权利、视野受大树阻扰,以及脚车骑士没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等理由,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

归还驾照保释金

西蒂哈嘉说,她是根据46名证人供证及214个物证,而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证据,我尝试问自己是否应将被告定罪,我的答案是‘不’,所以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沈可婷闻判后步出法庭,记者试图询问她是否有话要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则回应不愿置评。



沈可婷是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约3时20分,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在靠近马慕迪亚回教墓地旁的路段,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改装脚车的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2年至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至不超过2万令吉。

沈可婷面控时,针对上述控状表明不认罪。

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岁)、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这宗案件两年前发生,当时多名少年在道路上骑蚊型脚车,被沈可婷驾驶的轿车撞上。(档案照)

没穿反光外套戴头盔骑士危险改装为飙车

西蒂哈嘉指出,根据调查小组到事发现场验证后的描述,指事发路段是小斜坡,虽有路灯照明,但路旁有大树遮挡,限制了驾驶者的视野。

她续说,当时蚊型脚车队聚集在左侧,准备在车道上比赛飙脚车,而脚车骑士早前也将脚车进行危险改装,不仅拆下煞车器,还将手把调低至与座位同样的高度,同时没有为自己配戴安全设备,例如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

“加上事发时间在凌晨3时许,驾驶者无法预测前方会有脚车骑士行驶在道路上。”

西蒂哈嘉说,蚊型脚车横行是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警方必须向违例骑士采取对付行动,包括充公脚车。

她希望警方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42条文(LN 166/59),向违规使用蚊型脚车者开出罚单。

“同时也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条文,充公那些蚊型脚车。”

她说,蚊型脚车在事发地点出没,是许多经常使用该道路的驾驶者都知道的,而且也提出了投诉。不过很少使用该路段的驾驶者并不知道。

西蒂哈嘉也借此提醒所有父母,若疏于照顾孩子,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53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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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玻警取缔飙车捕7骑士 230围观者也被扣

(亚娄5日讯)玻璃市亚娄警方于昨日清晨4时,在乌鲁堡路展开“非法飙车行动”特别取缔行动,成功逮捕7名涉嫌参与非法赛车的摩托骑士,并扣查230名在场围观者。

此次行动由亚娄警区交通调查与执法组,联同州警察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局第42特遣队展开,共有3名警官与26名警员参与,旨在打击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非法赛车行为。

警方指出,7名被捕青年因高速危险驾驶摩托车,涉嫌非法赛车而被扣留,案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调查。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且不超过1万5000令吉。

此外,警方也扣查了现场的230名围观者及245辆摩托车。被扣者中大部分为青年,包括221名巫裔、2名华裔、5名印裔及2名暹裔。

警方进一步检查后,针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共开出194张罚单,其中41张涉及无照驾驶。

玻州交通调查与执法局也表示,将继续透过第42特遣队加强情报搜集、巡逻及突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赛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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