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1万罚35万
华小家协成员当阿窿

(马六甲13日讯)一名华小的家长教师协会成员因非法放贷罪名成立,今日在马六甲地庭被判罚款35万令吉,不缴罚则以坐牢30个月取代。被告放贷的对象是一名神父的母亲。
被告彭秀灿(译音,48岁,来自马六甲晋巷峇鲁)被控在未有贷款商业执照下,于2013年10月,在晋巷峇鲁一间饮食店非法放贷高达1万令吉予吴友妹,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经历3年审讯
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今早下判前说,辩方无法提出合理的疑点,控方则成功提出表面罪证。
女副检察司依法斯芙指出,该案经历3年审讯,共传召14名控方证人和一名辩方证人。
她说,基于大耳窿放贷事件越来越猖狂,而且提供的高利息贷款间接衍生许多民生问题,希望法庭严惩。
被告辩护律师吴焕文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商人,没有犯罪前科,而且是甲州一间华小家协成员,对社会和学校有贡献。
法官诺玛依斯迈较后判如上述。
原告吴友妹为黄大华神父的母亲,根据案情,原告共欠下4组阿窿的钱,分别是1万5000令吉、1万令吉、以及两组5000令吉,经家人处理与谈判后,其中3组都降低偿还额,以数千令吉解决,惟独1万令吉的那一组,被告坚持要再收1万令吉,最终被控上法庭。
阿窿跨国追债 疑失联弟欠债住家被泼漆

女事主(中)希望大耳窿不要再来骚扰家人,左是父亲,右是梁志华。
(和丰8日讯)疑似失联多年的弟弟欠债,邻国阿窿跨国追债,连累家人被泼漆恐吓。
住在和丰亲善花园向姓女事主(54岁)的住家突然被泼红漆,篱笆柱子更贴上写着弟弟名字的追债纸张,甚至接到一名自称是阿窿的人士的语音讯息,要她替其弟弟还债,否则会继续下一波行动。
女事主与父亲日前通过林玛班映新村前任村长梁志华召开记者会讲述案情来龙去脉,强调她与家人早已与该名于多年前失联的弟弟断绝关系,希望“阿窿”停止骚扰无辜家人。
女事主说,曾听闻弟弟去了外地,但弟弟与家人失联多年,不清楚他在外面发生什么事,不了解后者是否面对债务问题。
她已针对住家被泼红漆一事向警方报案。
其父亲也表示,涉事儿子是小儿子,之前也经常欠下赌债,早在几年前,也正式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

弟弟疑似欠债,连累姐姐的住家前的篱芭门、庭院遭受阿窿泼红漆。
警方受促介入调查
梁志华则促请警方介入调查,找出涉案者,避免无辜者受牵连。
他也提醒民众要注意孩子动向,千万不要让孩子向阿窿借贷,更不要随意“典当”无辜家人的资料,如地址联络号码等,以免被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