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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揭利用沙地房产交易
刘特佐汇款“M01”4070万

(八打灵再也2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通缉犯刘特佐涉嫌以沙地阿拉伯回教圣城的房地产交易,掩盖自己将1000万美元(约4070万令吉)汇入“一号大马官员”账户的行为。

根据“当今大马”引述美国司法部诉状内容,这笔资金是1MDB案中Good Star阶段,一号大马官员涉嫌收取的2000万美元的一部分。



美国司法部曾在2017年6月,揭露刘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有限公司,于2009和2011年先后接收了疑似盗自1MDB的7亿美元和3亿3000万美元款项。

Good Star较后将2450万美元汇入一个由“一号沙地同谋”和“二号沙地同谋”在沙地阿拉伯利雅得银行的联名账户。

与26亿案账户相同

诉状透露,该账户于2011年2月和6月分别拿到钱后,在数日后就以每次1000万美元的方式,两次转账至一号大马官员账户。

刘特佐当时向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谎称,2011年6月的汇款是为了在麦加和麦地那投资房地产发展,而这是他跟一号沙地同谋达成的投资管理协议。



诉状也揭露,一号大马官员接收2000万美元的账户,与在“26亿案件”时中用以收取的账户,实际上是相同。

尽管被指为一号大马官员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坚称6亿8100万美元(约26亿令吉),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更出示信函证明。

惟美国司法部指,Tanore金融机构当时以假名义,将上述资金汇给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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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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