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讯)雪兰莪峇冬加里屠杀惨案于2016年10月10日在欧洲人权法庭通过初步审查,意味着英国政府须在2017年2月7日前对此案提呈申辩书,以及是否能与罹难者家属达成庭外和解表达立场。
借媒体引起人民关注
马来西亚追讨英军屠杀罪行工委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除公布欧洲人权法庭的上诉进展,也希望借助媒体力量让此案件获得全马人民的关注。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何国忠博士说,68年前,24名乌鲁音华裔村民在园丘工作时,突然被英军包围,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被英军称为“恶匪”和“恐怖分子”,在未及辩解的情况下惨遭杀害。
“罹难者家属多年来不断追踪这起冤案,然而直到今天,英国政府对他们的诉求仍采取缄默的消极态度。”
他表示,英军不人道的杀害必须要记录在马来西亚的历史中,从中吸取教训,让真相烙印在国人的记忆中。
“虽然马华公会于2016年2月2日向英国首相提呈要求道歉、赔偿及协助建设纪念公园,英国政府至今依然无动于衷。罹难者家属只希望英国政府对这起案件负责,秉持人道主义精神给他们一个交代,包括道歉、赔偿及建设纪念公园。”
何国忠举出先例说,1947年荷兰军曾在印尼拉哇格德展开屠杀,而荷兰政府也在2011年杪向拉哇格德屠杀的罹难者及亲属道歉及作出相应赔偿,并在拉哇格德村举行仪式。
他表示,英国政府绝对有能力承担赔偿。
英大法官认为罹难者无辜
何国忠表示,虽然罹难者家属在英国最高法院的上诉已被驳回,但是五位大法官一致认为罹难者是无辜的。
罹难者家属与国际特赦组织、英国人权观察组织及人民代议士曾多次促请英国政府与家属庭外和解,但却不果,只好通过律师把此案带入欧洲人权法庭。
罹难者家属张玉球、罗亚才(已故)、林国、何观娣及林亚英,已于2016年5月24日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呈申请,代表律師为霍咸(Michael Fordham)及哈尔佛(John Halford)。
基于英国政府多次拒绝对于峇冬加里屠杀惨案展开独立调查,申请者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主要的投诉是英国政府已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二条,即生命的权利。
不受英国脱欧影响
针对英国脱离欧盟会否影响该案审讯,马来西亚追讨英军屠杀罪行工委会总协调郭义民律师回应说,英国加入欧盟是根据1972年欧洲联盟公约,欧盟的法庭是在卢森堡,而该起案件上诉的地方是位于法国的欧洲人权法庭。
他表示,欧洲人权公约与欧洲联盟公约是两个不同的公约,拥有不同的法律架构,英国政府虽在屠杀惨案发生约4年后才签署欧洲人权公约,但马来亚属于英殖民地,依据现有的标准,此案不受脱欧公投决定所影响,英国政府仍须为此案负责。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有马来西亚追讨英军屠杀罪行工委会执行顾问陈凯希、罹难者家属代表林国及马华中委拿督杜振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