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国举报1MDB不属安全罪行
凯鲁丁郑文杰没违国安法

(布城13日讯)上诉庭今日裁决,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和律师郑文杰涉嫌向外国举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所面对的指控,不属安全罪行,因此当局不应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对付两人。
维持批准保释
上诉庭也裁决,两人被控破坏银行及金融服务,触犯刑事法典124L条文,他们应当获得保释外出候审。
上诉庭三司以拿督东姑迈雯为首,另外两名上诉庭法官是拿督阿马迪和拿督卡马丁。
上诉庭维持高庭于今年11月批准凯鲁丁和郑文杰获得保释,控方不满判决提出上诉。这项上诉今日遭驳回。
答辩人凯鲁丁和郑文杰于去年10月12日,被控触犯刑事法典124L条文,通过向法国、香港、新加坡、英国及瑞士举报1MDB,意图破坏银行及金融服务。
高庭当时批准答辩人各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
东姑迈雯说,两名答辩人(凯鲁丁和郑文杰)面对的124L条文,不属违反安全的罪行,所以不应当以国家安全罪行法令来扣押答辩人。
根据国安法令,案件审结前,被告不获准保释。
上诉庭作出裁决后,凯鲁丁和郑文杰相拥,庭内更有一些公众鼓掌。
东姑麦雯说,上诉庭认为控方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
案件今过堂决定下个步骤
凯鲁丁(54岁)及郑文杰(66岁)被控于2015年6月28日至8月26日期间,涉嫌在5个地点企图破坏国家的银行及金融服务,分别是位于巴黎的法国经济及金融罪案组主任办公室、英国伦敦查令十字警局、位于伯尔尼的瑞士总检察署、香港湾仔警局及新加坡警察广东民大厦。
高庭于去年11月18日裁决,两人面对的破坏银行及金融服务控状,不属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范畴内,因此批准两人保外。
凯鲁丁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聂夫在法庭外对记者说,其当事人的案件将于明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由法庭决定下一个步骤。
郑文杰的代表律师再努亚说,上诉庭显然认同高庭之前的看法,接受证据法令及刑事程序法典下的程序才适于应用(答辩人面对的案件)。
副检察司阿旺表示将请示上头,才决定是否再到联邦法院作出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