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3日讯)为赚500元(约1545令吉)快钱“出售”银行户头,青年将银行户头给跨国包裹诈骗集团非法使用,短短一个月内非转账超过17万元(约53万令吉)。
《联合晚报》报道,被告莫志豪(24岁,马来西亚籍)共被控两项罪状,一项指他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另一项则指他给假口供,控方针对两项控状提控,他认罪后,昨天判坐牢33个月。
案情显示,与被告同谋干案的是一名同样来自马来西亚的男子邓伟梁(25岁)。
2015年,被告在新山结识邓伟梁,他当时已知道后者是私会党徒,也从事一些非法活动。
2016年6月,邓伟梁提议以500元买过被告在新加坡的华侨银行户头的使用权,被告同意,收到钱后将密码、提款卡等交给邓伟梁,后者成为他的银行户头的使用人。
10个受害者报警
调查发现,邓伟梁涉及冒充国际物流公司敦豪(DHL)包裹的诈骗案,他拿到被告的银行户头资料后,在去年6月1日至7月4日短短约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先后骗13人分21次共将17万3008元转入其户头,接着再转出去其他银行户头。
据他的银行户头转账资料,受害者被骗的款项从300元到4万9000元不等,其中10个受害者报警。
被告承认罪行,求情指家里经济拮据,父亲刚过世,母亲已60岁,另两个兄弟又沉迷赌博,全家的经济重担都落在他身上。
他说“卖”户头所得的500元其实无济于事,无法减轻家庭负担,他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感到十分懊悔,请求法官轻判。
被告三次给假口供
发现户头被冻结后,被告被指示到警局报警称户头借给“幽灵人”使用,还三次给假口供。
案情显示,去年7月初,同谋邓伟梁通知被告说他的银行户头不能再使用,同时告诉他暂时不要到新加坡。
数天后,他们相约在新山的一家咖啡厅见面。被告看到同谋与一组人商讨,他后来被告知与同谋结伴到新加坡报警,并教他报警时如何说谎。
去年7月18日,被告在同谋的陪伴下来到新加坡,并一同前往刑事侦查局(CID)报警。两人分开录口供后,被告当场被抓。
被告给假口供称他的银行户头借给一个叫“Alvin”的男子使用,是他取走转入户头里的所有款项,甚至提供了一个虚假的联络号码,最后更声称他发现Alvin非法转账后,曾要求他停止使用的。
除了7月18日,他之后在19日和21日也曾录下两份口供,其间,他都坚持自己的谎言,直到7月23日,他才坦白交代自己为了500元出售户头。
同谋还押监狱等候审理
同谋逃脱后在吉隆坡被捕,目前被还押监狱等候审理。
根据案情,被告的同谋邓伟梁去年7月18日陪同被告来新加坡报警后就离开。
但他过后于去年9月2日在吉隆坡被捕,目前,他被还押樟宜监狱中等待审理。
转入被告的户头再被转出去的款项未能起回分文。
据早前的报道,截至去年8月,共有348名受害人上当,损失金额超过1900万元。(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