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流性爱片遭起诉 炎亚纶今日出庭

炎亚纶外流外成年私密片遭起诉,今抵达士林地院出庭。
(台北21日讯)艺人炎亚纶(吴秉孺)今年6月爆发性丑闻,遭网红耀乐指控性侵,及拍摄、外流未成年人性爱片,导致演艺事业全面停摆。检方日前调查后,就性侵部分认为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但由于炎亚纶拍摄性爱片时耀乐尚未成年,且事后还涉嫌将影片外流,遭依台湾《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起诉。
据《ETtoday星光云》报道,台湾今年爆发#Metoo风波,6月间意外烧到炎亚纶,网红耀乐控诉炎亚纶在他未成年时期偷拍性爱影片、违背意愿发生性行为,还大动作召开记者会指控;炎亚纶突袭到场两度鞠躬道歉。全案曝光后引起社会舆论譁然。
本案发生时耀乐尚未满18岁,台湾士林地检署介入侦办后,虽认为妨害性自主部分罪证不足,予以炎不起诉处分,但拍摄性爱私密影片、及外流散布影片部分,检方认为炎亚纶罪嫌重大,因此于11月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提起公诉。
本案今(21日)首度开庭,炎亚纶上午9时许抵达士林地院,身穿运动外套、戴口罩,双手插口袋,不发一语快步走进法院;而耀乐则以被害人身分走秘密通道,未走大门进入地院。
炎亚纶持少年私密片二审 大马籍被告改缓刑罚逾8万

炎亚纶(图取自ETtoday)
(台北28日讯)炎亚纶被控拍摄持有少年私密片,一审获判缓刑确定,同案马来西亚籍陈姓被告遭判刑4个月。
经上诉,二审审酌陈男认罪,已赔偿新台币60万元(约8.17万令吉)且获原谅,改判刑3个月并宣告缓刑,因无人上诉而确定。
全案起于,被害人于2023年6月指控于未成年时期与演员炎亚纶(本名吴秉孺)交往,但遭炎亚纶拍私密片还外流。
检察官查出,炎亚纶于2017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被害人,明知少年未成年,仍于住处持手机拍摄与少年的私密片并传给网友,因此被起诉。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审酌炎亚纶坦承犯行,也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并已履行部分款项,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就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4个月,另判刑7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
至于同案被告马来西亚籍陈姓男子为炎亚纶友人,被控无故持有本案性影像并传送给炎亚纶。一审审酌陈男否认犯行且未与被害人和解,依个资法判处得易科罚金刑4个月。
检察官仅对陈男提起上诉,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男改口认罪并获被害人原谅,以新台币60万元和解,据此改判处得易科罚金刑3个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完成8小时法治教育课程。本案诉讼期间届满,无人上诉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