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

物管素质勿因小失大/张惟越

居民业主聘请管理企业来管理自家公寓,原本就是为了打造优良的居住环境,保障自家的物业价值,而如今钱花了,请来的却是一本难念的经……

随着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正式在国会两院通过后,大马物业管理进入了另一个里程碑,但在这个过程中却埋下了隐患。



何以会埋下隐患?

那是因为我们的物管领域尚未做好准备,迎接这个变化。

若以截至去年1月的数据为参考,单单在我国半岛就有1万9923栋共管住宅,这些住宅都需要聘请物管企业。

如果假设每栋大楼的顾问费8000令吉,1万9923栋大楼等于1亿5938万4000令吉!而每月高达1亿5000万令吉的庞大商机,吸引了大量商业需求,强劲的需求导致供不应求,所以最终“滥竽充数”。

虽然大马估值师、估价师、房地产代理及物业管理局(BOVAEP)已推出大马物业管理标准,但就是防不住一部分的害群之马,因为这些物管企业唯利是图。



害群之马唯利是图

加上执法单位监管不严,那么到底有多少家物管企业能安分守己也都是未知数。

物管领域在新法令推动下蓬勃发展,物管业者更是供不应求,因无法舍弃利益导致很多物管企业都会抱着“有人就好,先顶着用”的心态,还没有时间好好培训就送上岗位。

这就是为何市场对物管企业口碑不佳,那是因为太多层出不穷的例子,物管业者专业不足,就更加不用指望有素质的服务。

除了因为供不应求造成物管企业滥竽充数,业主本身也要负起责任,切莫为了省小利而失“群益”,典当了自身的权益以后,什么也得不到,唯一有的就是麻烦不断的物管过程。

1)贪便宜雇主

低廉价格只能换劣质服务

民居项目的物业管理是非营利经营,节省自然而然成了主要管理方针,一味的要求低价收费,加上物管企业红海竞争,低利润的运作导致物管企业只能雇用廉价劳工,薪资无法吸引人才,服务品质根本就上不去。

俗语说得好:“如果你只肯付花生,那你就只拿得到一堆猴子(you pay peanut,you get monkey)”。

低廉价格只能换来劣质的服务,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而缺乏利润的物管企业,也没有能力为员工提供培训,就直接让他们上前线“打仗”,不了解物管流程,更不懂物管法令,又如何能胜任这份工作呢?

2)物管企业“出租”执照

来历不明物管如不定时炸弹

物管人素质上不去的另一原因,在于有些物业经理把辛苦得来的执照,出租给第三者抽成,这些租牌公司根本没有经过BOVAEP 的审核,没有实在的营运经验,更没有提供员工培训,最重要的就是执照不是自家的,根本就无需为专业负责。

出事了,再向另一个持牌人租就是了。

委任了这样来历不明的物管企业,等同把生命和身家财产都托付给不定时的炸弹,业主们是否能睡得安稳呢?

业主委任物业经理就是希望把管理住宅大楼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还有自己的生命安全,及身家财产都交给他,自然马虎不得。

居民委员得谨慎筛选物管企业才能保障自己。只有确认、再确认、三确认才能减低不必要的麻烦。

3)“台底”交易文化

只为自己口袋打算盘

困扰着物管领域发展的恶劣文化,也就是这要不得的台底交易。居民委员是民选代表,也是这个“家”选出来的“大家长”,肩负着每家每户的安全利益。

居民委员是份责任重,却无利润的回馈服务,而不明事理的居民,通常会无理向委员施压,让心智不强的委员身心劳累时,不小心偏离初心,从无条件的回馈服务,发展成台底交易文化,为自己口袋打算盘。

比如通过回佣、抽成或是委任自家企业进入楼宇服务。如果实实在在的做事还好,但通过“走后门”的服务供应商通常都抱着得过且过的处事方式,而管理处却只能哑巴吃黄连。  

4)合理价格

合理报酬栽培优质物管

物管人的工作强度、背负的责任及对专业知识的要求,都比其他服务业高出一大截。物管人背负的责任有物业财产责任、对居民的社会责任,及对业主的安全责任,绝对不能行差踏错,否则影响的绝对是群众利益。

一段时间后,本来光鲜亮丽的住宅大楼,就渐渐变成混乱不堪的大杂院,外观就好像贫民窟般残旧、凌乱、损坏等。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养的房子却不断贬值,还得为各种保养不当的机器设备另掏腰包,而升降梯的维修费并不是小数目,缺乏保养的房子,只会让业主赔了夫人又折兵。

奉劝大家千万别因为不了解而赔上更多。

物管企业需要赚取合理的报酬,才有能力栽培新人,进行教育培训,只有不断成长的物管企业才能保障业主的家,如何筛选优质的物管企业,将是居民委员必修的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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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

外国买家现金大扫楼 中介协会吁加强监管

报道:陈美玲

(吉隆坡5日讯)近日,外国买家以巨额现金购买8间豪华公寓充作诈骗呼叫中心,引起房产界高度关注,房地产中介日后的工作责任会更重,马来西亚房地产中介师协会(MIEA)更呼吁有关当局,对涉及大额现金支付及外国买家的房产交易,实施更严格的法规监管。

采取更为严格的尽职调查措施,同时,各界也呼吁实施更严格法规来监管涉及大额现金支付及外国买家的房产交易与外国买家对接的房地产中介受促采取更严格的尽职调查,防止房产用于非法活动。

马来西亚房地产中介师协会(MIEA)总会长陈建铵回应《南洋商报》询问时说,涉及外国人的房地产买卖,如果买家是以现金交易,房地产中介需填写“了解你的客户”(Know-Your-Customer, KYC)表格,以核实外国买家的背景和资金来源。

“一旦发现可疑之处,需上报国家银行。”

他指出,所谓可疑之处,包括买家以现金支付、提出大额交易、进行交易或报价时不询问交易详情、以他人名义进行交易,如代理人、提供未经验证的文件,如假护照、名片或身份证、拒绝申报或无法提供原始文件、拒绝或无法与中介本人见面。

忧买卖家提供假文件

然而,填写“了解你的客户”程序,有时仍充满挑战,因买家和卖家或不合作,拒绝提供文件,也会有人以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做挡箭牌,拒绝提供信息,甚至提供假文件。

“对于涉及大额现金支付的房产交易,尤其是外国买家,政府应实施更严格的法规,并且纳入建议中的住宅租赁法案,必须核实买卖双方的身份,并提交声明,且所有资金须存入房地产公司的账户,并非个人银行账户。”

加强房产交易监管,尤其是对涉及大额现金支付及外国买家的交易监管,已刻不容缓。只有通过严格的法规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防止房产被用于非法活动。

今年2月,我国警方在隆市中心Persiaran Stonor捣破一个以中国人为主的诈骗集团,逮捕12名中国籍男女(8男4女)及2名本地男子。调查发现,该集团首脑通过一名女同伙,以现金购买8间总值1600万令吉的豪华公寓,充作呼叫中心,并透过“WeGame”游戏平台,诱导人“玩游戏赢大奖”。

房产中介严守6大准则

为了保护行业声誉,房地产中介需采取更严格的尽职调查准则。

马来西亚房地产中介师协会指出,这涵盖6方面,包括;

1、要求租户允许房东或其代表,每3至6个月检查一次房产;

2、为确认卖方或房东的真实身分,要求提供房产产权文件和身分证明;

3、在租赁或购房时,租户或买家必须填写核查表和声明文件;

4、必须有正式的委任书才能聘请房地产中介;

5、各个房地产平台有责任保护公众利益,须确保在平台发布广告的人,持有房地产协调员(REN)执照,或房地产估价师、评价师及地产代理局(BOVAEP)执照;

6、如果交易过于吸引人或好得令人难以置信,应直接忽略或终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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