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律師你好,我現住在八打靈再也的一個公寓裏,這間單位屬於我的一名遠房親戚,他旅居國外,一去就是20年,而我住在這單位也有超過20年。
這期間,公寓維修和管理費全都由我繳交,而我的遠房親戚似乎仍沒有想回來的跡象。
我想請問大馬是否有逆權侵占(即如果我的親戚從此再不回來,我可成為這間單位的正式主人)?
而如果我的親戚突然回來並聲稱擁有該單位的主權,我該如何向他合理追討我這些年間繳交的費用?謝謝。
~~八打靈再也 小梁
答:小梁,你好!
不像英國或美國等國家,馬來西亞土地法並沒有逆權侵占法或逆權侵占的法律概念,所以不管您住在該單位多久,您都不能因此成為該單位的正式主人。
如果您的親戚突然回來並聲稱擁有該單位的主權,您必須把該單位的主權還回給您的親戚,否則您的親戚有權利向法庭申請驅逐令(Eviction Order)奪回該單位的主權。
當然,在法律上該單位是屬於您的親戚,所以他或她是必須或有責任償還該單位的公寓維修費及管理費。
憑著您所保存的付款收據為證,您能向該親戚索償所代付的公寓維修費及管理費;但與此同時,在法律上您也不能阻止您的親戚提出民事訴訟,向您索償這些年來您所享受的土地獲單位使用權(即房租)。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般建議雙方相互談判以和平調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