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最近看了几间二手屋后,觉得其中一间很不错,就和业主谈买卖条件。屋主更答应会留下所有的家具,同时会处理好一些漏水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该拍照存底,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同时,在买卖合约里,是否要列出这些家具?并列清楚业主同意处理的小缺陷,如漏水问题等?
同时,我想请问,屋主答应该修理好漏水的问题,如果日后漏水问题再发生,屋主是否需要负责,或是完成买卖后就不关屋主的事了? 同时,买二手屋的合约中,有什么细节是必须要留意?请多多指教,谢谢。
~~吉隆坡 薜太
答:
为了避免买卖双方日后出现争执,建议你在买卖合约里详细列明:
1. 家具品牌及数量等。
2. 移交钥匙前,屋主需负责维修漏水问题。
3. 如果需要,附上你所拍下的照片。
一般上,在移交钥匙后漏水问题再发生,屋主无需负责。
在二手房屋合约中,除了以上所提出买卖双方已达成协议的事项,你可向律师询问你需付款的期限,如果漏水问题没维修妥当,能否要求至维修妥当了才付余款,如果家具少了是否能要求卖家填补,卖家必须在收到余款的多少工作日内移交该屋子钥匙予你或你的律师等问题。
外籍配偶联名须符屋价门槛问:
陈律师你好。
几年前,我和一名中国女子结婚,一直都是租房子居住。
最近,我们看中了一间二手公寓,经过还价之后,价格大约是60万令吉左右。
本来我打算和太太一起联名购买,但有亲戚说,太太是外国人,若加入她的名字,必须买超过100万令吉的屋子,是这样吗?
但如果我不加太太的名字,单凭我一个人,很难向银行借到钱,如何处理好呢?
~~巴生 许先生
答:
许先生,你太太是非马来西亚公民,所以若想在我国买房产,价格必须符合各州政府所设定的最低价格门槛。
联邦直辖区,包括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的非公民,最低价格门槛是100万令吉。其他主要州属的非公民最低价格门槛如下:
你必须呈交和卖方(土地所有者)所签的同意申请书、申请费及连同合同买卖及所有其他相关文件,给相关土地局或向土地注册处申请批准。
州政府可全权酌情处理,批准或拒绝外国人购买物业的申请;目前申请至获准时间需大约1至3个月。
你可考虑将这房产只纳入你一人名下,但与太太一起申请贷款。
此外,你也可请亲戚或其他友人做你的贷款担保,这样,申请到贷款的机率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