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律

收到错误汇款 可否占为己有?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你好,最近我的银行户口突然多了一笔1万令吉的款项。我通过银行的网上系统查询后,得知汇款者是一位华人,但我却不认识他。我猜可能是他不小心摆了乌龙,错误把钱汇进我的户口。问题来了,既然该款项都在我的户口了,请问我可以占为己有吗?

答: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随着电子转账的普及化,银行客户将资金通过电子或网上转账已经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每天通过电子转账的人更是多不胜数。在这种情况下,也难免有人会摆乌龙或输入错误银行账号,而导致付款给错的收款人。

其实,马来西亚的银行也很热心帮助这些客户,当发生此类错误转账时,银行会协助联系收款人银行,以便通知收款人,并发起退款。

根据法律来说,当你收到来历不明的款项后,并不意味着你是该款项的持有人或拥有者。这全都源自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的法律概念,如果错误的收款人拒绝退回错误转移的款项,那么汇款人就应该报警。

推定信托是指根据衡平法公平正义原则,以判决方式强制设立的信托。在特殊的情况下,根据推定信托的概念,特定财产的持有者纯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持有财产是不合良心,或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因而由法院施加的一项信托。

受益拥有者与信托人

简单来说,你可能现在拥有该笔款项,因为他确实是在你的户口里,但是受益拥有者(Beneficial Owner)却不是你,你只是一个信托人罢了。

此外,根据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收款人在清楚知道来历不明的款项是不属于自己后,却私吞该笔款项(也就是说你在知道资金是错误发送的情况下,保留或使用资金),那就是违法行为,并且可能会在刑事法典下被调查或提控,这包括第405条文的刑事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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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路坑酿祸,可向地方政府索赔?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本运输生意。自认是一位谨慎司机的我,从未被开过罚单。现在正值雨季,驾驶时我是更加用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驾着我的小货车送货,正在下雨路面也积满了雨水,小货车就这样不小心掉入了坑洞导致货车前方左边的轮胎和轮圈(RIM)都爆裂了……然后翻车,我也因此受伤住院了一个星期。问题来了,请问我可以向政府索赔吗?

答:我国道路使用者相信都知道,我国许多道路都有大小程度不一的坑坑洞洞,很多司机都会尝试避免行驶中跌入坑洞里,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久而久之,很多司机都习以为常而不去多做投诉或控诉了。

身为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你,万一你真的不小心掉入这些坑洞导致汽车或摩托车损坏甚至受伤,其实你们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的。这是因为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Street, Drainage and Building Act 1974),地方政府是有责任对于所有的公共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的。

如果道路真的严重损坏、失修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的第5条文和第7条文,只要能够证明地方政府在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上有疏忽,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赔偿。

出示各项证据

索赔的过程中,身为索赔人的你是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地方政府的工作疏忽。所以,现场照片、坑洞照片、道路路况照片、警察报告、汽车维修估计报告、医生报告等等的证据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这一类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上,有许多司机成功向政府成功索赔,其中包括了Raymond Cheah Choon Sing v Jurutera Daerah, Jabatan Kerja Raya Seberang Prai Tengah & Ors(2018)的案件。

话虽如此,如果意外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打个比方:已经有提示牌、司机本身的疏忽,比如是驾车玩电话、没有绑安全带等等),那么这也会影响索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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