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余

逝者已矣?有时追究是必要的/周若鹏

【大智若愚】周若鹏

日前我针对卢台长的文章引来一些异见,说逝者已矣,功过已无足轻重,应尊重逝者,无须继续批评。我颇不认同,有些人活着就不值得尊重了,怎么死了我就得尊重他呢?

若逝者无大功大过,走了也就算了,比如某人在世时和我结怨,这只是两人之间的纠葛,影响范围很小。逝者已矣是说来劝我一人的,因为若我放不下恩怨,徒苦了自己。但如果此人大奸大恶,应另当别论才是。

让后人吸取教训

举个极端例子,比如希特勒。一个杀害百万人的魔头,对世界的伤害并不会在他离世以后便结束。他的罪行必须一再谴责,说个千秋百代,好让后人吸取教训,往后一看到长这样的人就立刻把他拉下马,莫重蹈覆辙。如果一句逝者已矣带过,那么史书里只剩歌功颂德,后人如何从错误中汲取教训?

神棍骗百万人,敛不义之财,害病人延误就医,管他是生是死,就该把他的伎俩放在太阳下曝晒,剖析他如何误导受害者的思路和心态,以期未来不会再有人入坑。不能因为这人死了,那些罪孽就一笔勾销。为了“尊重”死者而避谈真相,是在隐瞒是非,危害世人,几似帮凶。

避免恶语 陈述事实

我知道他们的手段,也有能力解说,就有必要说出来。那些自己不愿公开发言谴责的人,至少也请莫阻断言路。作为写作人,我最起码能做到的只是尽量避免恶语,专注于陈述事实,但这绝对不是出于尊重死者之心 ,我打从心底蔑视骗子,我只是尊重我自己。

有时追究是必要的,然非出于愤恨,这些人本与我无怨,我并不是在鞭尸,我在意的是活着的人,希望鞭子霍霍的声响会把他们惊醒,然后再影响更多人,好让以后神棍无机可趁。

ADVERTISEMENT

 
 

 

反应

 

灼见

怎样才算带风向/周若鹏

我不想知道洪律师和阿耀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对马华搞辩论表演赛没什么意见。这件事丰富了我的知识吗?显然没有;它有娱乐性吗?负能量爆灯,总有其他更有营养的娱乐。

但我终究还是知道了,因为演算法认为我应该知道。很久很久以前,两个人吵架就只是两人之间的事,牵连广些也许就两家人的事;如今两人吵架,各自都会觉得需要大费周章公告天下,仿佛是什么大事,搞到路人很难安分守己地好好当路人、好好过路,老觉得需要选边而站,插嘴开战,一发不可收拾。

公告天下者难道没有纠众声援、以声势巩固立场的意图吗?总有一些的,但把这样的行为斥之为带风向,我窃以为欠妥。

大家都有表达想法的自由,想法抛出去自会吸引同温层,这“自然风向”也许和你的看法不一致,并不代表它是被操弄的。是否带风向,依我看差别在于发言者动机纯净与否。

若是表达本身立场,那十分OK;但倘若背后隐藏着和议题无关的意图,为这个意图设计诠释议题的方向,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带风向了。

最“佳”例子便是一些劣质网媒、低等“网红”和内容农场,它们的真正目的是用流量转换成广告收入,或者提高知名度,因此往往选用最耸动的视界骑劫议题;但它们并不在乎议题的本质,也没有能力剖析,只想榨取一番流量,完全不顾相关人士的死活。(“它”不是错字)

难道民众那么容易被左右吗 ?是的,但这不是愚昧,“先入为主”乃人之常情,我们都一样。

我曾亲见风向转变的过程:我发过一则笑话,读者反应本都是连串笑脸,但在“被带风向”后,接下来的反应从好笑变成嫌弃。

把搞笑看成恶意

那些网霉抢先“帮”读者诠释了内容,于是许多后来者都把搞笑看成了恶意。

别以为只有网民狂热,某些网霉网红对流量的贪婪也几近丧心病狂,后来甚至发现当中还有我曾以为是朋友的资深媒体人。

普罗大众当然有诠释自由,然而现在但凡有点微热的事情,嗜血的网霉网红都要来蹭一脚,好歹挑最具争议性的角度切入,普罗大众还有多少空间自主诠释?一般人又懒得看完标题以外的全貌,更别说客观判断了。

那么在网路江湖该如何自处呢?我想,培养好自己的能力,捉稳自己的原则,活成一座山。风,不管是吹别人还是吹自己,总是吹吹就过的。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