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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此信托非彼信托!/蕭伊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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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

(取自Pexel)

在早期,當我與顧客談起信托,多數人還停在單位信托(Unit Trust)的印象。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當談到遺產規劃時,我總是把信托掛在嘴邊。

單位信托是一種共同基金投資產品,目的是將很多投資者的錢集中起來,由基金公司專業經理進行投資如股票、債券等。

投資者買的是單位(unit),每個單位代表你在基金中的份額,投資池公開透明,每日公布單位淨值(NAV),而且是受證券監督委員會監管。

而我在遺囑規劃建議的“信托”,是一種法律安排的工具,是指委托人(settlor)將自己的財產,交給受托人(trustee)管理或運用。由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或處理這些財產。

投資型信托興起

在信托普遍的情況下,大眾逐漸理解了“信托”是可以由個人或家庭成立,委托信托公司或個人管理。

信托人會設立一份信托契約(Trust Deed),根據自身需求製定資產的安排,例如:家庭財富與企業的有序傳承、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與教育、照顧身心障礙親屬,或為未來的個人照護作出規劃。

舉例來說,父母可以設立一個家族信托基金(Family Trust Fund),將現金、公司股權以及人壽保險納入信托資產,並在信托契約中指明:孩子每月可領取特定金額作為生活費或教育開支,確保資產在未來得以妥善管理和分配。

這幾年,馬來西亞開始流行起信托投資產品(普遍被稱為Cash trust)。與一般遺產規劃的家庭信托不同的是,此信托主要打著投資為主,宣揚每年穩定回酬介於8-10%。

雖然該信托公司同樣的也受《1949年信托公司法》(Trust Companies Act 1949)與《1959年受托人法令》(Trustee Act 1949)監管,但是其投資項目並不屬於證監會的監管範圍。

信托類型

須索取募集說明書

我曾經收到某公司的極力邀請,推廣他們的信托投資產品,並承諾給予我15%的傭金。要知道,普通的單位信托的傭金最高隻有6.5%,這樣的條件可以說是相當優渥。

但,當要向他們討募集說明書(prospectus)時,他們卻無法提供。隻告訴我他們將會投資在一間餐館。我問了問做飲食業的朋友,他們都告訴我飲食業平均盈利不到15%。

也就是說,這份信托投資的餐館幾乎把所有盈利都給了代理,然後投資者還被承諾8-10%的回酬。試問,餐館找投資者的邏輯在哪裏? 有什麼生意的賺幅可以那麼高,還能夠承擔如此高的傭金與回酬呢?

最近,又有一間信托公司公布他們旗下的信托投資基金因為資料不全,交易記錄缺失而無法與投資者交代錢的去向。信托公司是合法的,但隻是代管理人,沒有責任擔當委托人的投資的回酬與盈利。

警惕掛羊皮賣狗肉

再者,委托人已簽了信托契約,隻交代誰是受益者。

多數人相信代理,也沒有詳細閱讀裏面的內容,這造成了投資者恐慌卻求救無門。

所以,如果要立信托又要有投資因素,最好還是谘詢合格的理財師。真正的信托投資產品的確存在,一般都投資在有在證監會管轄的投資產品如:單位信托,債券等。

任何合法的投資在監管下,必須提供募集說明書,並清楚交代投資目標與策略、風險等級、收費結構、投資者權力與義務、退出機製等。

投資都有風險,而最大的風險莫過於被“掛著羊皮賣狗肉”打著信托名義的不法之徒騙得血本無歸!

以下是為大家總結這三種信托的對比表,讓大家認清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麼樣得“信托“?

免責聲明

以上資訊隻提供分享及參考用途而非正式理財、投資或產品購買意見。

因個人情況及需求會有差異,讀者可依據自身獨特情況再向筆者取得建議或者聯絡自己特許理財規劃師取得谘詢。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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