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别独占人人爱的“爱哭虎”/陈行鸿

上星期一位名人申请注册 “Harimau Menangis” 为商标的消息,在社交媒体引起了轩然大波。

据报道,”Harimau Menangis” 其实是一道菜肴的名称,早已被广泛使用。有网民质疑为何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甚至惊动到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随即作出澄清。

商标申请在 2020年 11 月才提交,该申请还在审核中。惟申请人最后也声称会撤回商标申请,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值得庆幸的是,这起事件提供了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申请不等于注册

报道里有提到,申请人在社交媒体提到她已经注册了 “Harimau Menangis” 这个商标。这个其实是错误和危险的诠释。审核中的商标和已注册的商标是不同的。

必须一提的是,根据马来西亚商标法令第 104 条,把还没注册的商标说成是已注册的商标其实是犯法的,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 一万令吉。

每一项提交于商标局的商标申请都得经过审核,注册官除了查看是否有类似的商标,也得审阅是否符合商标法里的条款。

一项商标申请平均需要 6 至 12 个月的时间审核。如果申请过程中需要上诉,注册过程可能需时更久,花个几年的时间上诉也是常有的事。

虽然商标法也提供了特别程序,加快了整个申请过程。但不会一提交申请就立即成功注册。

即使注册官核准了申请,程序上也得进入第二个阶段,即把商标刊登于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商标宪报两个月,让有异议的公众提出反对。

非所有商标可注册

如无公众提出反对,商标就能成功注册。只要每十年更新一次,即可永远拥有商标的专有权。

商标法令里列出了许多注册商标必须符合的条件。其中,包括形容或指定商品或服务本质的商标,违反公众利益的商标或不具独特性的商标,均不能被注册。

这些条列背后的原理很简单。假如这类已被广为使用的名称被一个人注册了专有权,就会剥夺了市场上别人使用这个名称的权利。

再者,逻辑上也行不通。如果这样普遍的商标成功注册了,难道逐一起诉比你更早使用的无辜商家吗?维权上肯定是一大挑战。

比如这起事件, “Harimau Menangis” 是一个已被许多商家普遍使用的菜肴名称,也是大众在日常用语里会用的名称,甚至已经被摘录在字典,早已不具独特性。

商标局最终会不会核准这项商标申请还是个问号,从上述条例来看,成功注册的几率不高。

即使商标申请被核准了,商标还是会进入公告程序,让权利受影响的公众提出反对。如果公众的反对成功,商标就不能被注册。

话说回来,以上的程序现在估计都用不着了。根据事情最终的发展,经过网上的一番波折,申请人将自行撤销申请,这可堪称最快最有效的公众反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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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直升机相撞】发表不当评论 警扣社媒用户手机拟提告

(八打灵再也25日讯)社媒评论小心被控!

警方已完成对一名社媒用户的调查,该用户就大马海军直升机碰撞事故中,发表了一条“令人不快”的评论。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发文告指出,该部已调查了发布上述评论的社媒X用户,其账户名称为“赛夫丁沙菲(Saifuddin Shafik)”。

因“赛夫丁”涉及蓄意侮辱、意图煽动破坏和平,以及滥用网络设施,该部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 条文,调查此案。

“赛夫丁”也在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下的侮辱行为,受到调查,该嫌犯的手机也遭警方扣押作为证物。

“调查文件已提呈至总检察署。”

苏海利也提醒公众,出于对罹难者近亲的尊重,不要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或猜测,各界有必要对此类问题更为敏感。

马来西亚皇家海军本月23日,在红土坎海军基地进行海军建军日彩排时,多架直升机在进行空中演习,其中2架直升机不幸在发生碰撞后坠落地面,造成机上10名男女军人当场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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