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职业者必备的数字能力/上篇
自由职业者(Self-Employed,自雇者),在我的理解中定义为不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也就是替自己打工的人;在马来西亚或者说也许在中国以外的很多国家,人们则喜欢将这个词叫作Freelancer,这也是我的面簿朋友圈中不少人给自己的Title。所以一直想写一篇关于自由职业者的文章。
[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形成对自由职业者不同的认知]
在雇佣关系这个问题上自古以来就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化:东方讲究伦理,追求个体的等级和价值;西方讲究科学,追求的是组织架构和系统的价值。
站在社会学的角度说虽然西方管理学相对来说更为发达历史更悠久,其对立面则是雇佣关系更为复杂化、灵活化;而东方文化则是通过生产资料或者是伦理层次的禁锢来达成固定且长久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
其他方面暂且不谈,典型的例子就是中西方劳动法的区别:西方劳动法比如英美法系,倾向于私法性质;中国劳动法的公权力介入较强,公私兼具但趋向公法性质,国家管制较强。
抛开社会组织单单讨论人的因素,西方追求的契约精神和实力标准,同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三纲五常以及谋略论,二者形成完全不同的社会文化,这些因素在不经意间形成中西方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上的两种形态,加上中西方的经济历史,导致在中国自由职业者通常被误解为不务正业和混社会的无业游民,而西方的自雇者则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成自己为:Freelancer。
评判的标准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人喜欢用职业、职位、薪资高低和官阶来评价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或者说习惯以物质财富的多寡来论英雄,而在西方这些都不是评判一个人的标准。
关于这一点我无法评价对错,但在我的思想里,任何一种职业和职位都应该收到尊重,固定上班族和自由职业者都只是这个社会的组成方式,只是形式不同。
[中国古代自由职业者的历史]
自古以来职业一定是和报酬挂钩,所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是不存在自由职业者的说法,因为一旦有报酬就会形成固定的关系。
一直有一说法是中国古代四大自由职业:商人,刺客,医生和老师。
追溯起来最早的自由职业人应该算殷商时代的商人,中国古代以为社会做贡献的多少将职业分为士、农、工、商,殷商时期商业发达所兴起的商人则是典型的自由职业;作为互通有无的中介身分,商人充当了社会活动和信息沟通的桥梁,他们不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纯粹是为了讨生活;因为介于供需双方生产资料的不固定性,所以那个时期的商人先天自带自由性质。
特点是专业
接下来便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门客和老师;门客也叫食客,顾名思义就是长期在某门庭内吃饭的人,条件则是出卖劳动,要么是体力劳动、要么是脑力劳动;从事低端体力劳动的通常是奴隶,而某些高端劳动比如杀人者,就形成了刺客这个职业。
老师和谋士则是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因为那个时代没有学校,所以通常老师是自己办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圣人孔子;谋士以姜子牙为代表,收入是否固定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却很自由。
最后就是医生,这个职业在中国古代有岐黄、青囊、杏林、悬壶的叫法,后来也有叫郎中、大夫。
当然还有一种职业比较特殊,就是术士,民间统称为道士,官方叫作太乙;随着时间的推延慢慢发展成为一门叫作术数的科学。
总结下来中国古代自由职业的明显特点,是专业。
上述5个职业共同的特征是专攻性很强,而社会职能的不可替代性非常高。
下期:近代中国史演变和现代互联网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