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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弹劾彰显韩式政斗 历史教训警惕司法滥权

报道:朱紫彤

韩国总统尹锡悦的罢免案,最终将由9名宪法法官裁定,由于抽签产生的主审法官郑亨植持保守倾向,因此其余宪法法官的提名,成为执政党、在野党、龙山总统府角逐的焦点。

韩国宪法法院于12月17日召开关于总统尹锡悦弹劾案的第一次讨论。

与此同时,在宪法法官提名和国政监察等问题上,执政党、在野党、龙山总统府三方展开激烈角逐。这一切政治斗争背后,实质上是围绕李在明、尹锡悦两人的司法攻防。

韩国在1988年民主化,进入第六共和国以来,司法攻防逐渐成为韩国政治斗争的一条主线。司法手段是政敌互相倾轧的有力武器。

裁定犯罪终结政治生涯

一方面,根据《公职人员选举法》,担任公职的涉事人员,一旦被终审法院裁定刑事犯罪,会立刻丧失公职与选举权,几乎可以宣告政治生涯终结;再者,按照韩国法律,此类案件审理周期最高可达1年,在法院最终裁定无罪之前,有相当长时间供一方制造舆论,打压另一方的支持率。

作为大韩民国最高检察机关的大检察厅,在前总统文在寅政府进行检察改革前,几乎垄断了所有重大案件的最高调查权力。

虽然现今的检察系统被警察厅以及新设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分权,但是依然是掌握案件调查的权力核心。

检察系统最高长官大韩民国大检察厅检察总长由总统直接提名,对地方检察厅的长官任命具备人事权,所以多数情况下检察系统与总统所在政党步调一致,肩负犯罪搜查和提起公诉的权力,负责某一案件的检察官在案件尤其是求刑考量上具备绝对掌握权,极大地影响了最后的法院裁判。

检察系统出身的尹锡悦深谙此道,所任命的两任检察总长李沅禾石和沈雨廷均具有亲政府倾向。已经离任的李沅禾石早在2007年便与尹锡悦在水原地检共事,更一同参与调查前总统朴槿惠,是“尹锡悦师团”的核心成员。继任者沈雨廷为保守派政治人物前忠清南道知事沈大平之子。

借由检察机关这把好剑,尹锡悦政府此后对在野党要员的调查上,做到如臂使指。检察机关发动了对尹锡悦最大政敌李在明如同狂风暴雨般的指控:担任城南市长期间滥用职权,向房产开发商透露消息收受贿赂;担任京畿道知事期间公车私用、挪用公款;大选期间散布虚假消息试图左右选,举违背《公职人员选举法》;2018年到2019年期间在法院庭审中,要求证人说出有利于自己的供词;妻子金惠景也因涉嫌挪用京畿道厅法人信用卡被传唤。

李在明须提前当总统

检察机关终于在违背《公职人员选举法》一案中,取得理想进展,初审法院对李在明裁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理论上,李在明违反《公职人员选举法》一案的三审宣判,将于在025年5月。李在明想要彻底消弭司法风险的唯一道路,就是在最终宣判前弹劾尹锡悦,在提前举行的大选中当选总统,进而依靠总统的司法豁免权躲过起诉。除了内乱罪与叛国罪之外,总统任期内具备一切刑事诉讼的起诉豁免权。

 

制度设计有利在野党

鉴于军政府时期总统制下长期独裁的黑暗历史,第六共和国为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衡,在制度设计上大大加强国会的权力,极有利于“朝小野大”格局下在野党的司法攻防。

李在明领导的在野党的反击,就从国会发起。

国会具备以三分之二(国会议席共300席,三分之二即200席)绝对多数弹劾总统的权力。

尹锡悦当选总统时,仅以不足30万票的微弱优势击败李在明,本就难以服众。加上出身检察机关,在国民间尚无牢固的支持层,初期支持率也只堪堪过五成,由于独断专行与施政能力低下,3年任内的民调一路走低,长期维持在两成左右。

弹劾尹锡悦的诉求一直未曾断绝,但是由于执政党近三成的保守支持层依然团结,并且凭藉102席可以牢牢守住弹劾线,在野党也不敢轻举妄动。尹锡悦发动的“十二·三”戒严,引发民心背离和党内非尹派议员倒戈,赋予在野党发动弹劾的绝佳机会,也最终于14通过弹劾动议案。

罢免总统须9法官

不过,能否罢免总统还需由宪法法院的9名宪法法官裁定。宪法法官3人由总统提名,3人由国会提名,3人由宪法法院院长提名,院长则由总统从在任法官中选择1人提名。

宪法法院9名法官中的3人,近期相继任满,仅有6人在任。其中的宪法法官文炯培和李美善,是文在寅总统任内提名,金炯枓和郑贞美由文在寅总统任内提名的院长金命洙提名,郑亨植由尹锡悦提名,金福馨由尹锡悦提名的院长曹福大提名。

宪法法院历史曾于2004年与2017年两度受理总统弹劾案。裁判结果显示保持了司法公正。尤其是2017年针对朴槿惠弹劾的表决,以9比0的绝对多数投票,裁定弹劾成立。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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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儿子病发见死不救 狠母竟投保61万

(首尔19日讯)韩国京畿道议政府市去年发生一起极其夸张的人伦悲剧。

一名长期罹患肝病的30多岁男子,去年9月在家中整晚吐血,但他的母亲A某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甚至没有拨打紧急电话或送医,造成儿子隔天病亡。

警方经查发现,其实当时A某有在现场,明知儿子吐血情况严重却选择放任不理,甚至在隔天以儿子名义投保了一份2亿韩元(约61.65万令吉)的身故保险。

当地媒体报道,京畿北部警察厅本月17日公布这起案件细节,A某今年60多岁,职业为保险业务员。事发当天为2024年9月20日晚间,当时A某的儿子出现严重吐血症状,吐出的血量达3公升之多。

尽管A某的住家距离119安全中心极近,但她仍未呼叫救护车也未向他人求助。直至隔天儿子才在朋友的帮助下送医,但最终因低血容量性休克宣告不治,死亡时间距离保险投保仅仅过了8小时。

警方表示,正因为投保时间与投保人离世时间太过相近,保险公司起疑下在今年1月正式向报警。经过数个月的调查后,警方认定A某涉有重嫌。

根据警方,A某在调查过程中极力否认相关指控,声称“不知道儿子吐血的事实”。但警方认为A某身为母亲又是保险从业员,当下应能清楚辨识儿子的病情恶化,却选择放置不理,反而趁隔日为其投保死亡保险,行为疑似具备间接故意。

京畿北部警察厅表示,目前已依杀人与诈欺未遂罪嫌,将A某以不拘留方式移送检方。警方说:“我们认为此案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已将调查结果移送给检方侦办。”

新闻来源: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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