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憲法法院認為,對藥用大麻與腦性麻痹的研究不足。
(雅加達21日訊)印尼憲法法院駁回了對毒品法令展開司法審查的請願。這項請願若獲通過,將為藥用大麻合法化掃除障礙。
3名腦性麻痹兒童的母親在公民社會組織的支持下,於2020年上書憲法法院,要求對印尼毒品法令展開司法審查。她們稱大麻可用於治療腦性麻痹的症狀。
憲法法院9名法官20日裁定,沒有足夠研究足以支持法院作出有利於請願者的裁決。盡管如此,法官依然呼籲政府立即針對麻醉藥物的治療用途開展研究。
法官蘇哈托約說:“法院要強調,政府必須立即跟進此事……研究結果有助於政府製定政策,甚至可能修訂法律。”
印尼的毒品法令將大麻列為一級毒品,大麻的任何使用包括醫療用途、種植或分銷都屬違法行為,違者罪成可被判處監禁,甚至死刑。
要求憲法法院對毒品法令展開司法審查的請願者辯稱,不允許藥用大麻合法化,等同於侵犯人民獲得醫療服務以及從科技發展中受益的權利。
請願者之一山蒂的13歲女兒有腦性麻痹。這名母親今年6月曾在雅加達市區高舉寫著“救命,我的孩子需要藥用大麻”的牌子。山蒂的照片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掀起民眾對大麻合法化的關注。
印尼副總統馬魯夫隨後要求印尼回教學者理事會發出教令(fatwa),允許藥用大麻的使用。印尼國會副議長蘇夫米也宣布,國會將與衛生部研究藥用大麻合法化的計劃。這一度讓藥用大麻合法化的倡議者抱有希望。
在東南亞,泰國已率先在2018年允許大麻作為醫療用途,而在今年6月,泰國進一步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大麻種植和消費合法化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