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礼勒索强迫口交 2警员无罪释放

两名警员无罪释放后,对判决表示欣慰。
(哥打峇鲁31日讯)面对非礼、勒索和强迫一对情侣口交等8项控状的两名警员,在哥市地庭被判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阿末巴兹里在判词里表示,2名被告的控状证据不足,因此在无需辩护的情况下获释。
这两名警员分别是莫哈末哈纳菲伍长(37岁)和莫哈末依绍丁一巡伍长(32岁)。
根据控状,2名被告是于2020年12月4日晚上10时45分,在哥市彭加兰芝柏区的巴当登巴工业区,强迫1名男子与他的20岁伴侣做出猥亵行为,之后又强迫女子为她的男友口交,事后还勒索1250令吉,作为不把他们举报到宗教局的条件。
2名警员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做出猥亵行为)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他们也抵触刑事法典384(勒索)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多10年或罚款或鞭刑。
此外,莫哈末哈纳菲也被控告非礼该名女子,以及指示男子在1辆轿车里裸身。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和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
依绍丁则被控拳打该名男子、指示女子裸身,并和她进行肛交。此事是在晚上10时45分至午夜12时在伯聂拉桥梁及巴当登巴工业区一间回教堂外的停车场处发生。他因此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和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下被控。
此案主控官是阿布阿沙纳副检察司,2名被告的律师代表为马芝达莫哈末和莫哈末菲道斯。
莫哈末依绍丁受访时对此判决表示欣慰,他说,过去一年,因被停职,他和哈纳菲只能在乡下务农为生。加上社交媒体广传有关新闻,让他和家人都蒙羞。如今终算可一洗他和家人背负的污名。
借钱还车贷反遭骗裸照 女子分文未获屡被勒索

(吉隆坡13日讯)女子一时失业,想借钱偿还车贷,不料反坠入诈骗集团陷阱,最终被骗走2000令吉以及裸照,落得遭对方不断勒索的窘境!
26岁的高姓女事主今午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她因失业而陷入经济困境,连续5个月拖欠车贷,以致轿车遭银行拖走。
她说,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在走投无路下,于上个月通过社交媒体上的贷款广告联系上一名男子,对方答应可借出3000令吉应急,惟须填写个人资料。
发了两次裸照
“在填写资料后,对方要求我先支付1000令吉的手续费,以便获得贷款,我逼于无奈只好向朋友借钱,分两次将1000令吉汇给对方。怎料对方说必须一次性支付,之前汇出的1000令吉不能作数,我实在无能为力,就问对方还能怎么做,于是对方就开始向我索取裸照。”
女事主表示,为了尽快取得贷款,她向对方发送了上半身的裸照,但对方仍不满意,要求她发送全身裸照,她只好照做,未料对方却出尔反尔,再度要求支付手续费,最终她便再向朋友借1000令吉应付对方。
“没想到,对方接着又要求我准备一封律师信,同时还得再支付1500令吉的相关费用,我当下即表示不想借了,结果对方又开口要我支付1800令吉的取消贷款费用。”
女事主指出,事后她不再回应对方,对方却开始不断骚扰她,不仅将她借钱的事告诉她的父母,还威胁若不还钱就公开裸照,她因此决定向张天赐求助及报警,希望对方能就此收手。
她说,对方扬言不怕她报警,只要她一日不还钱,就会一直纠缠,直到她支付了1800令吉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