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6公民团体促政府
修法保障LGBT群权益

(吉隆坡18日讯)6个公民团体促希盟政府检视及修订刑事法典第377A和B条文,同时承诺不打压并保障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LGBT族群)的权益。

这些联署团体包括异样(Diversity)、大马同人互助谘询协会(PLUSOS)、柔南黄色行动小组、之间文化实验室、群议社(agora society malaysia)及业余者(amateur)。



他们乐见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获释,也期盼希盟政府为马来西亚开拓更自由的言论空间,让我国迈向更民主、更包容多元及尊重公民社会的国度。

文告说,我国许多殖民时期遗留的法律急需重新审视,检讨其必要及合理性;刑事法典第377A及B条文绝不可被无视或忽略,以确保公民的身体自主权不受国家侵犯,亦避免此刑事条文沦为打压异己的政治工具。

刑事法典第377A和377B条文是将肛交及口交定为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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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伊拉克新法禁LGBT 同性恋判10至15年徒刑

(巴格达28日讯)伊拉克国会通过一项最新法案,将同性恋关系定为刑事犯罪,违者将判刑10到15年。根据新法,跨性别者也可能被判1至3年监禁。议员强调,新法将有助于维护伊拉克的宗教价值。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伊拉克国会通过的该项新法除了严惩同性恋外,还明文指出将对推广同性恋、卖淫、执刀性别重置手术的医生、“故意模仿”女性的男性以及参与“夫妻互换”的人进行刑事处罚。

国会议员阿米尔27日向当地媒体表示,新法是打击“性别异常”重要的一步,尤其是那些违反回教和社会价值的案例。

提出该项修正案的议员拉伊德则指出,由于总理苏达尼4月初出访美国,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争议,因此将新法延迟到苏达尼返国后才进行表决投票。他直言,“我们不想影响这次访问。这是内部事务,我们不接受任何对伊拉克事务的干涉。”

LGBT族群长期以来是伊拉克针对的目标,当局曾使用道德法律惩罚,甚至绑架、酷刑、性侵以及谋杀他们。近年来,伊拉克主要政党加强了对LGBT族群权益的批评强度,并在抗议活动中烧掉象征性少数群体的彩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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