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视频】隆芙大道反方向行驶
男子被捕延扣3天

(芙蓉22日讯)中年男子于日前在隆芙大道冒险反方向驾驶约20公里,有关视频于昨日在社交网上广泛流传。



警方于昨日成功逮捕有关的驾驶人士,并于今早带上法庭申请延扣3天。

根据有关视频,黑色的第二国产车Bezza在黑夜里反方向行驶,而且是行驶在大道快速车道上,令人看了捏把冷汗。

有关在网上流传的视频,相信是由对面车道车辆的乘客所拍摄。

拍摄者在拍摄过程中,也不断担心对方的安危。

警方较后进行调查,发现有关事件是于本月18日清晨3时30分,发生在南北大道259公里处北上的方向。



警方于昨晚8时30分,在雪州鹅唛警局逮捕45岁的华裔男子,并带返芙蓉警区接受调查。

男子的毒品及酒精尿检呈阴性。

男子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驾驶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最少5000令吉或最高不超过1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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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芙大道小车祸酿命案】“威迫承认罪状”
男司机称扣留期被虐待

身穿黑色衣裤的男司机早上9时被带往加影推事庭。

(加影22日讯)涉嫌隆芙大道小车祸酿成命案的男司机今日被控谋杀,被告代表律师指被告声称被扣留期间被虐待,推事因此另择9月27日过堂并聆听被告的投诉。

被告尤伟良(人名译音,41岁,资讯科技人员)在面控时表示他明白控状,不过,在代表律师提出要求聆听此案后,推事诺阿菲达择日过堂,被告过后被押往双溪毛糯监狱。



主控官是西蒂诺哈菲占,被告代表律师共2人,即西文和圭吉斯。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8月10日下午约1时至2时,在南北大道(吉隆坡往芙蓉)第293.6公里处,致死29岁的赛末哈末丹尼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根据该条文,罪成的惩罚是强制性死刑。

西文在庭内指当事人在被扣留期间被虐,导致身体受伤,8月13日,当事人被带往加影医院检验。

“当事人告诉我这是一宗交通意外,不过,当事人却向我投诉称在扣留期间,被威迫承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他指出,这是交通意外,应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调查。



新闻背景
小车祸起争执

上述案件8月10日发生,当时一名叫丹尼尔(29岁)车主,被指撞到被告所驾车子的车尾,双方飞车追逐一番后在万宜新镇停下,一言不合而发生争执,过后被其他驾驶者劝开。

不料,两人各自回到车里后,丹尼尔被指从车内取出棒球棍,敲击被告的车,这时被告马上开车,结果不知何故撞上丹尼尔,导致后者被夹在车和分界堤之间,送院后不治。

警方事后逮捕被告和其36岁妻子(事后获释),并从谋杀角度调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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