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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为明福家人伸张正义
总检长决定重查程序

赵丽兰(右三)感谢民主行动党多年以来为赵家所做的一切。左起陆兆福、林吉祥、陈国伟和林冠英,右起张念群和哥宾星。

(吉隆坡20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说,他今日向内阁提出重查的案件,获得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和内阁成员同意。

他说,重查此案的程序将由总检察长来决定。



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区国会议员林吉祥、主席陈国伟、组织秘书陆兆福、赵明福基金信托人张念群及赵明福胞妹赵丽兰一同出席新闻发布会。

林冠英说:“重查此案件寻找赵明福的死因,为明福家人伸张正义。”

行动党署理主席哥宾星较后加入记者会,他说,内阁的决定将会传达给总检察长,希望总检察长重开档案及指示警方重查。

哥宾星当年是赵家的代表律师。

“至于说赵家已接受反贪会的赔偿,我觉得这不会影响重查案件。



“赵丽兰提到律师公会曾建议以刑事法典304条文的误杀罪控告涉案者,这方面的问题也应该由总检察长去决定。

“大家都知道上诉庭和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判决。”

赵丽兰:逮捕幕后元凶

赵丽兰说,重新开档调查是寻求真相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将凶手绳之以法,包括主使该次具有政治动机调查和逮捕幕后元凶。

她说,上诉庭于2014年9月5日的裁决指赵明福是被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以违法手段致死,包括反贪会官员。

她说,政府应马上将涉案者停职处分,并根据律师公会的皇委会观察报告建议,以刑事法典第304条刑事的误杀罪名调查和提控5名反贪会官员。

赵丽兰代表赵明福家属,感谢希望联盟新政府承诺重新开案调查明福案件。

她也吁请政府推动体制改革,确保类似赵明福命案的悲剧不再重演,包括修改反贪会法令第30条,限制盘问时间及保障被扣留者的基本人权,制订反酷刑法禁止折磨被扣留者,及让所有执法官接受人权概念的培训。

她较后受询时说,行凶者将面对哪一项控状,将由总检察署来决定。

她说,她提到误杀罪,是因为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曾在皇委会有此建议。

她说,当年赵家就期待有跟进发展,但却没有这个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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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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