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彰显大马多元文化面貌”
林冠英捍卫发中文文告

(吉隆坡24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捍卫发中文文告的做法,强调这么做不等同不尊重马来文作为国语的地位,也不代表他对国家的爱会被削减,反之,这可突显大马的多元性质。

林冠英发中文文告说,“国阵之友”面子书专页最近批评他在回应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TRX)课题时发中文文告给媒体,声称此举为不尊重马来文作为国语的地位。



他对此表明,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1)阐明,任何人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使用、教导或学习其他语言的权利。在此宪法精神下,发中文或其他语言的翻译版新闻稿,何错之有?

林冠英说,他除了发出中文文告,也有发出马来文和英文文告,并在记者会上以马来语和英语跟媒体互动。

国语为主英语为次

“更何况,我以财长身分发布的新闻稿,向来以国语为主英语为次,偶尔在逼切性及重要课题上,我们才译成中文稿发给国内外中文媒体,方便相关单位直接掌握第一手消息,试问,‘不尊重国语地位’的逻辑到底在哪里?”

他指我国独立了61年,部长鲜少提供中文翻译稿给媒体,如今财政部提供多语的文告,是彰显大马多元文化面貌及尊重人民的表现,而中文版翻译稿有助于让原稿透过国内外以中文为主的社交媒体,精确地传播出去。



“作为一个新马来西亚的领袖之一,我深信懂多一个语言是一种优势,一种属于大马的独有优势。不管是什么种族的马来西亚人,起码都懂3个语言,是大马独有的骄傲。”

林冠英提到,为中文媒体准备中文稿,也让财政部官员频频受到其他部门的询问,毕竟这在过去从未发生。

“然而学习与使用华语或母语,是联邦宪法第152条文(1)所赋予及保障的基本权利。除了财政部,联邦政府旗下其他部门也应给予更多使用华语的空间,官员须适应和习惯部长除了国语及英语外,使用华语或其他母语。”

他直言,虽然面对种族主义者的指责,但他不会低头,财长的文告依然会继续以国语、英语同步发布,必要时还是会加上中文翻译稿,并希望政府高层可以习惯新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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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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