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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对华指控脆弱/余永定

在贸易战中没有谁是赢家,然而美国总统特朗普似乎决心要与中国大战一场。

他指责中国给美国带来贸易逆差,违反世贸组织(简称WTO)规则,并利用不公平手段获取外国技术。



尽管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对特朗普在贸易平衡方面的无知惊讶不已,但其中许多人也普遍赞同他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但其实支撑这些说法的证据,再怎么说都很薄弱。

特朗普政府去年发起的所谓301贸易调查指控中国利用歧视性许可限制,不公平的技术转让协议,有针对性的境外投资,未经授权入侵美国商业计算机网络以及网络知识产权盗窃等手段来获取国外技术。

报告总结说有“大量证据表明”中国利用一系列对外资所有权的限制迫使美国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技术。

但情况可没有报告所说的那么斩钉截铁。

首先,由于中国长期储蓄过剩,中国企业都不太缺乏资本,而获得外国技术则是他们试图吸引海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



外企投资受益匪浅

根据WTO规则,它们可以在符合商业规则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随时随地向外国合作伙伴寻求技术转让。

而中国的幸运之处在于外国企业都热衷于进入这个市场,尤其是基于其对直接投资的优惠待遇。事实上几十年来中国的国内外企业都乐意接受这一“技术的市场准入”策略,让外国投资者“引进”先进技术以进入中国市场。

不管外界认为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利因素,事实正是那些外国企业——包括那些纯外资企业和中国企业的国外合作伙伴——从自身对华投资中受益匪浅。

世界银行2006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境外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为22%。

而根据世界企业联合会的报告,2008年美国跨国企业在华平均资本回报率达到了33%。

而虽然自2009年以来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息前税前收入一直在下降,但在去年情况已经有所好转。

这是一个中国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无论如何,没有人可以声称诸多外国企业是被迫在中国市场经营的。因此,所谓美国企业被迫将技术转移到中国的论点也缺乏说服力。

被迫技术转移缺乏说服力

事实上,这个论点从未得到有说服力的证据的支持。

虽然编纂这份301条款报告的美国贸易代表声称进行了多项调查,但所有答复者都是匿名的,而这些人的主张也跟道听途说没什么两样——没有什么可以经得起法庭的质证。

即使这些说法被视为真实的,也不能明确证明外国企业被迫转让技术的情形在中国普遍存在。

301部分报告对中国境外投资的指责——即中国利用“政府资本和高度隐秘的投资者网络来促进对海外高科技企业的收购” ——也同样站不住脚。

在美国贸易代表看来中国政府不仅有明确的投资战略,而且还有一大群企业愿意对其言听计从。

中国近年来在保护财产权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

证据站不住脚

这就表明301条款报告似乎都基于一些谣言,想象以及半真半假的陈述。因此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特朗普政府怎么可以依据这堆站不住脚的证据去制定一项增加关税这样后患无穷的政策决定——这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贸易战。

而对此显而易见的答案则是报告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而非辅助这一政策决定。

应捍卫多边贸易

这并不是说该报告所提出的问题都是些幻想,或者说中国对入世承诺的履行是无可挑剔的。相反中国依然存在很大的空间来改善其WTO合规性,特别是在开放金融服务业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但与贸易相关的问题应在WTO框架内解决,美国应利用该机构的解决机制解决其不满。

为取代特朗普政府的这种做法,中国应该考虑与澳洲、加拿大、欧盟、日本、墨西哥和新西兰合作考虑与特朗普政府开展新一轮WTO谈判。无论有没有美国参与,多边主义都应该被保留。

特朗普的贸易战无法迫使中国放弃追赶发达经济体的愿望。

中国也已经准备去打一场消耗战。不幸的是,双方——以及世界其他地方——都将在此过程中蒙受重大损失。

中国保护产权有进展

可是,美国企业研究所的报告指出,从2005到2016年间,中国企业在美国仅进行了包括合并和受购在内的202笔投资,其中只有16项——总共涉及210亿美元(约840亿令吉)——是在科技领域。

而在2013至2016年间,中国投资者在美国的房地产投资额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达到94亿美元(约376亿令吉)。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行业分布表明,甚至都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去推动中国企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投资。

相反各个企业都在做出独立且往往是非理性的投资决策,有时会招致巨大的损失。

301条款报告所提到的最后一个问题涉及对知识产权和敏感商业信息的网络盗窃——美国声称这是由中国政府执行的。

尽管该报告承认自2015年中美国双方同意“不实施或故意支持对知识产权(包括贸易机密或其他可以带来商业优势的机密商业信息)的网络盗窃行为”之后监测到的中国网络间谍活动案件有所减少,但一些美国官员坚持认为这可能反映出攻击者数量减少并同时转向更集中、熟练且复杂的攻击。

许可费10年增4倍

而事实是中国在保护财产权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

正如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 Lardy)所指出的,“近年来中国支付的外国技术许可费和使用费大幅飙升,去年达到近300亿美元(约1200亿令吉),比过去十年增长近四倍。”

拉迪继续补充说“事实上中国针对在本国范围内使用的技术所支付的许可费金额大概在全球排名第二。“

余永定原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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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受法律保护 国人不尊重知识产权

(吉隆坡27日讯)专家提醒,知识产权有不同类型,即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和芯片设计,每种类型均受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它们。

学者及司法界人士认为,虽然现行法律足以保护知识产权,大马人也开始认识到其重要性,但仍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大马,商标、版权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甚至连本地企业家开创的产品也不放过。

大马一位辛辣调味品受害者因其产品包装被抄袭而对一名商人采取行动,称这行为侵犯了其工业设计权。

该产品已于2021年11月在大马知识产权公司(MyIPO)注册为商标。

大马回教大学回教学院和法律讲师哈丽扎博士评论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时表示,尽管一些行业参与者了解保护拥有注册商标、专利、产品、版权或工业设计的法律,但仍公然不尊重知识产权。

她告诉马新社,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行业参与者自信地参与市场竞争,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产品不会被他人抄袭。这间接有助于遏制不负责任者通过销售仿制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大马拥有1987年版权法,保护小说、电影、图片、雕塑和歌曲等创意作品;2019年商标法保护贸易活动中使用的徽标或符号;1983年专利法则为新的创新产品提供保护。

持有人可以就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向法庭提出民事诉讼,或向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投诉,以对商标和版权侵权者提出刑事指控。

采行动对付侵权者

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律师阿末哈菲兹说,随着产品创新的增加,仿制品充斥市场的可能性也会提高。

一旦发现任何侵犯权利行为,知识产权所有者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他指2002年大马知识产权公司法令有能力遏制各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剽窃、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和侵犯版权。

“持有人可能会承担高昂成本(采取法律行动),但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与保护业务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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