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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56年
老翁新年前获大马卡

(关丹16日讯)77岁华裔申请大马卡长达56年,终于在新年来临前获得春节礼物,成功领取大马卡。

曹湛枝(77岁)于1943年出生在霹雳金宝,由于出世时没有申请到报生纸,导致他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在德伦敦州议员沈春祥的协助下,曹湛枝去年年杪到布城国民登记局办理及进行宣誓手续等,终于在1月13日正式获得大马卡。

曹湛枝(左)在沈春祥的陪同下展示申请到的大马卡。

可申请援金

他说,有了大马卡,就可以向彭亨州福利局申请援助金。

沈春祥说,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早前宣布,持红色身分证的60岁以上乐龄人士,可前往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公民权。有鉴于此,他呼吁符合资格者踊跃申请大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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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假资料为养女办大马卡 女秘书认罪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女秘书谎称12岁养女为亲生女儿,去年为养女办理大马卡时遭揭发当初在申报养女的报生纸时使用假资料,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根据控状,37岁的被告许晓荃(译音)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俯首认罪,她也承认女童并非其亲生女儿。

凯茹妮莎因此判罚被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根据案情,在巴生工作的被告在案发时携带养女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官员因母女二人并不相像而发现端倪,执法及调查组员于是向女子录取口供,进而拆穿两人并非亲母女。

当时,被告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而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已证实被告与女童非亲子关系。

据悉,被告未婚,由于当年有人欲送出女婴,她便到巴生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以“亲生母亲”的身分,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然而,被告并未掌握女童亲生父母的资料,该生产诊疗所的生产记录,则已在早年的大水灾事故中全被摧毁。

本案主控官为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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