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指涉及贿赂滥权
瑞士查1MDB前高级主管等6人

(新加坡31日讯)据熟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调查的人士透露,在6名仍受瑞士当局调查的人士中,其中两人分别是1MDB前高级主管及资深律师。

不愿具名的人士说,有关高级主管涉嫌违法批准一笔7亿美元(约28亿令吉)的转让。



据彭博社报道,这两名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士,被指涉及贿赂、滥权及洗钱等罪行。

根据瑞士总检察长麦克劳贝今年7月10日访问马来西亚时的发言,瑞士当局是以“T”及“L”,来称呼这两名“1MDB前高级职员”。

根据瑞士法令,瑞士检察官通常不会公布嫌疑人的名字,除非嫌疑人已被正式起诉。

调查工作取得进展

报道称,经过多年停滞不前的调查后,针对1MDB弊的调查工作,现在正取得进展。



报道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全国大选中意外挫败的情况,让美国、瑞士和新加坡的检察官受到鼓舞。新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迅速委任了一位新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后者也在7月4日提控纳吉。

报道称,在公共电话记录中,并没有“T”及“L”的记录,以及无法找到两人的代表。

报道指出,高盛因为在“L”的帮助下,协助1MDB发行65亿美元债券而遭到严密调查。

不过,迄今未被提控涉及不法行为的高盛指出,它只是为1MDB筹集资金,以便它可进行投资,并使大马受益,以及该公司之后并且无法预见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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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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