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国行放宽措施 
出口所得无需强制兑换令吉

(吉隆坡17日讯)国家银行宣布,撤销出口商必须把出口所得强制兑换为令吉的规定,新措施即时生效。

根据国行今天的文告,为了促进商家以及金融机构的营运效率以及风险管理,因此宣布3项措施,第一项就是出口商的出口所得,无需被强制兑换为令吉。



现在,出口商允许把出口所得,自动转入银行里的“贸易外汇户头”,以符合有关外汇户头至少6个月的规定,也无需把出口所得兑换为令吉。

此外,国行也宣布放宽对于外汇的避险便利,以及允许非国民通过国内银行的海外办公室,交易以令吉计价的利率衍生产品。

在2016年,国行为了打击岸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要求出口商最多只能保留25%的出口所得以外币的方式储存,其余75%出口所得必须兑换成令吉并存在本地银行,借此扶持令吉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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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1新元兑4令吉”骗友人数千元 狮城女清洁工判囚1年余

(新加坡1日讯)新加坡一名女清洁工以帮忙找房子、换马币等为由,从同事和朋友骗取钱财。

《联合早报》报道,67岁被告何翠萍诈欺超过1.9万新元(下同,约6.63万令吉),被判入狱14个月。何共面对4项诈欺罪,她承认当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2022年4月至5月间是一名清洁工。她在同年4月某天听闻一名男同事要搬离哥哥住家,因此急需租房。

被告主动提出协助同事找房,并在不久后声称找到了,称同事可在6月22日搬进该单位,还宣称会协助对方装修和布置租屋处。

4月8日至18日期间,被告曾6次向受害同事收取一共1.37万元。被告指这些钱是要用于帮同事购买风扇、冷气机、电视机、洗衣机和装修费用等,但实际上她是拿这些钱来赌博。

受害同事在6月22日那天却未能搬入,这时被告却以“疫情”为借口,称租屋程序因此延误。同事之后报警,被告于2023年8月4日被捕,她至今都未向同事作出任何赔偿。

此外,被告也在2023年11月8日欺骗一名女友人。受害者在事发约1个月前告诉被告她要去马来西亚,被告随即声称“有位朋友在银行工作”,能以1新元兑4令吉的汇率帮友人换钱。

受害者信以为真,事发当天汇了4000新元给被告,请被告帮她兑换成令吉。被告承诺会在6天后(11月14日)将令吉交给友人。

然而,被告并没有这样做,还不断更改交钱的日期,最终在12月10日才将8000令吉交给受害者。对方于12月29日报警揭发被告的恶行。

案情也揭露,受害者实际上前后共给了被告9500新元,请她帮忙兑换令吉,但被告只给了1.6万令吉,余款至今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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