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政府及1MDB入禀
要尽速脱售“平静号”

“平静号”仍停泊在巴生西港。

(吉隆坡23日讯)为免目前停泊在巴生西港的“平静号”曝露在海上及各种天气中,面对价值折损,大马政府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今天入禀法庭,以寻求尽速脱售豪华游艇“平静号”。

1MDB和旗下两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政府,通过Jeremy Joseph & Partners律师楼,列“平静号”拥有者开曼群岛平静有限公司(Equanimity of Cayman Islands)为答辩方。



上述四造在申请中,要求海事法庭主簿官通过公开招标或财产转让契约方式,出售上述游艇、燃料舱、燃料、润滑油和其他消耗品。

1MDB要求主簿官在接获游艇和燃料舱投标价后,让买家以美金或欧元,或者令吉将款项交给主簿官。

该公司说,出售游艇的款项应交给法庭,然后转至总审计司批准的大马银行户头。

曝露海上产生耗损

“主簿官与、或原告需授权安排和支付遣散船长、船员和工作人员的费用。”



该公司指出,上述游艇在海洋和天气的影响下产生耗损,为了各造利益,应该尽速售出游艇,避免进一步减值。

“减值会导致原告面临困难,因为在游艇已经贬值,维护费用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可收回的款项将减少。”

法庭于本月6日,向游艇拥有者及平静号营运公司威尔森游艇管理公司(Wilson Yacht Management Ltd)发出诉状。此案将于明天审理,过后将有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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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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