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收纳吉950万属商业收入
税收局或查沙菲依

沙菲依(左)声称收取纳吉的950万令吉,是属于律师费。(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11日讯)国内一名律师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支付950万令吉予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款项属于商业收入,因此后者有可能遭到内陆税收局调查。

税务律师沙瓦拉南古马指出,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不管是通过合伙或个人形式执业的律师,其所赚取的律师费都是属于商业收入。



他向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说,第一个疑问是沙菲依申报的所得税是否有纳入该950万令吉。

没申报有逃税之嫌

“如果沙菲依没这么做,他可能因为不实申报或逃税,而在所得税法令第113(1)条文或第114(1)条文下被审查。”

他补充,如果没有提交任何税务申报表,则属于抵触第112(1)条文的规定,并导致沙菲依可能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 (Amla)下被调查。

针对沙菲依宣称有关款项是他在2004至2006年,为国阵处理46宗选举诉讼的部分律师费的谈话,沙瓦拉南古马说,根据所得税法令第24(1)(b)条文,商业收入的征税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 ,而不是根据现金原则,因此沙菲依有必要对本身的谈话给予解释。



“这代表沙菲依应把2004至2006年被拖欠的律师费,在有关纳税年份申报,而不是在他收到付款的年份申报。”

他解释,除非沙菲依在税收局提供以现金原则申报的特许时期申报遭拖欠的律师费,或是将债务注销为无法收回的律师费,一旦沙菲依的税务代理人没采取谨慎态度处理其税务,他们须承担所得税法令第114(1)条文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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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居家服刑课题 巫统:交扎希处理

(吉隆坡3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课题,巫统表示將交由党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处理。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巫统最高理事表示,理事会赞扬阿末扎希提交宣誓书,为巫统前主席辩护的大胆举动。

“法庭于6月5日做出裁决后,我们将听从主席的意见,最高理事会对党主席勇敢并愿意提交宣誓书表示赞赏,并将此事记录在案。”

他今天出席巫统最高理事会会议后说:“这可以被视为巫统坚定为纳吉辩护,以期后者能够获得公平的审判。”

纳吉于4月3日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声称除了获得减少刑期和罚款,还有一项附加谕令允许他居家服刑,服满剩余的六年刑期。

鉴于此,纳吉要求法庭下令,迫使内政部长、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联邦政府和其他一答辩人确认赦免中的这个所谓附加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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