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独中获拨1200万
董总:好的开始

(吉隆坡4日讯)对于中央政府首次在年度财政预算案中编列拨款予全国华文独中1200万令吉,董总非常感激希盟政府在国家面对财政困难时,依然愿意破天荒拨款给独中。

董总今日发文告指,虽然这数目对全国独中每年办学成本所面对的巨额不敷而言,只能算是杯水车薪,然而他们相信这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董总希望这是希盟政府以后财政预算案制度化的第一步。也期待未来几年若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政府可以加大拨款给独中的金额。

“希盟政府这次拨款宣布,展示他们愿意采取更公平的政策对待各源流学校。本会希望希盟政府继续以这种态度,处理各源流学校所面对的问题以及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化,拨款予各源流学校。

“同时,本会促请有关当局能够尽快安排董总与教育部相关官员会面,以便了解和讨论拨款发放的详情和分配的办法。”

董总表示,这次希盟政府预算案清楚列入改制中学拨款1500万令吉的做法,我们希望能够成为希盟政府预算案的惯例,从而形成制度化拨款给国民型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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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教大厦案被撤销 高庭判新院须赔董总独大8万

(八打灵再也6日讯)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禁令申请案件出现新进展,起诉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因自觉不具备法律地位,主动申请撤诉,高庭判决时直接撤销此案,并判起诉方须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据陈吉典大律师楼今日向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起诉方是于4月19日致函法院,声称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适用于此案件,并且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起诉方还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以便继续此诉讼。”

法庭今日对此进行审理,以确定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是否适用于此案。若答案是肯定的,原告将需要在开始诉讼前,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不过,起诉方未能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在法庭审讯中,起诉方律师承认无法维持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并认同需要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惟迄今未能获得任何书面同意,因此愿意撤诉。

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下令驳回起诉方案件。

此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于2023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到结案为止。

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3月27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对董总和独大提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的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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