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冒用反贪会名义
“拿督斯里”收贿200万

(吉隆坡24日讯)一名有“拿督斯里”勋衔者冒用反贪污委员会名义,称可协助解决受调查的案件,借此收取近200万令吉贿赂金。

《每日新闻》引述消息说,该名50岁的工程谘询公司拥有人被揭发,在去年试图接洽数名政府机构高官,以解决被反贪会调查的案件。嫌犯涉嫌怂恿这些高官支付超过180万令吉现金,以助他们逃过法律行动。



消息指该嫌犯自称认识反贪会最高领袖及“内部人士”,而有关面对调查的政府官员将不会被提控。

据悉,嫌犯曾在去年因类似事件被问话,反贪会仍在观察,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嫌犯不仅承认冒用反贪会名义,彷佛在反贪会‘掌权’,更自称可获得东海岸某州政府的拿督斯里勋衔;其干案手法是与正在受反贪会调查者会面,并要求后者给钱解决案件。”

传“拿督”出书涉嫌滥权

另一消息说,一名有“拿督”头衔及曾在亚洲国家国际仲裁中心(AIAC)任职者,在出版书籍方面涉嫌滥权,正在受反贪会观察。



该63岁嫌犯相信至少犯下3宗批准购书的滥权案,该书籍相信由嫌犯撰写,在2016至2018年涉嫌滥权批准购买101万令吉的书籍。

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斯里阿占峇基受询时证实此事,该会已展开调查,预料下周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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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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