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姑里批政府卖资产
“再没钱,也不该卖剩内裤!”

(吉隆坡28日讯)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今天以“没必要卖剩内裤”,形容政府欲出售大马政府位于香港资产的举措。

他认为,如果政府再没有钱,也应该有其他方式找到钱,无需将一切脱售。



昵称姑里的东姑拉沙里也是话望生国会议员。他今天在国会走廊受询及财政部长林冠英促前首相兼前财长拿督斯里纳吉解释,何以在掌政期间以直接谈判方式 ,低价出售大马在香港的资产一事,这么回应。

他透露,他当年任职财政部长时,是因为外交部认为应把原本分散在各处的政府机构集合在同一大厦内,才买下该栋位于香港的大厦。

他说,该大厦内不仅有外交部,也有投资、旅游、进出口和橡胶等机构。

“我当时有要求外交部研究,购买该大厦是否合理,过后认为合理且恰当的,才买下来的。”

提到政府是否有必要出售该大厦,东姑拉沙里表示不认同,毕竟就算再怎么没钱,也不可能要卖剩内裤。



“已是政府了,一定有其他管道可以找到钱,就算再没钱,也不用卖掉所有东西。”

询及会否向政府反映,他说,新政府可能认为出售马来西亚大厦是合适的决定。

“在国阵时期可能认为(出售大厦)合适……现今我不知道,毕竟我不在希盟政府内。也许是他(林冠英)认为适合,就是如此,我们不能反驳,这是他的决定权。”

应保留马来西亚大厦

他也提到现今是新政府的权力去思考是否合适出售,而且也并非是他能做决定的事。

至于脱售大厦对国家的好处,他认为,当年外交部认为各政府机构四处分散,所以才会建议全部安置在同一屋檐下。

无论如何,他认为,政府应保留该栋大厦,毕竟当年是以2亿港元买下,现今价格都飚升了。

“若没错的话,该地皮如今已升到数十亿,我们还有数十亿令吉去购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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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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