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挑战冻结银行户头无效
MEIO前总监诉反贪会

(吉隆坡11日讯)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莎娜起诉反贪污委员会,以挑战该委员会自去年9月冻结其银行户头之举。

哈莎娜在3月28日通过律师事务所入禀原诉传票,并将反贪会及大马政府分别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现年61岁的哈莎娜寻求法庭宣判,反贪会主控官在去年9月3日发出冻结其银行户头的指令无效,以及援引反贪会法令第37(1)条文冻结其户头之举,抵触联邦宪法。

哈莎娜在连同原诉传票一并入禀法庭宣誓书中,宣称她在去年8月29日至9月3日被扣留期间,选委会不曾通知她其银行户头被冻结。

她说,她在同年9月4日发现无法处理银行事务,接着联络反贪会查案官要求解释。她说,查案官告诉她,反贪会根据一般调查程序,仅暂时冻结其银行户头。

她也说,她在同年10月9日至12月18日期间向反贪会提呈5封信要求解冻银行户头,然而反贪会调查组在同年12月6日予以的答复是不能考虑其要求。她说,她在维持生活面对困难,因为她全靠汇入该银行户头的退休金过生活。

哈莎娜代表律师努艾法接受记者询问时说,高庭副主簿官依达玛丝丽查今天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并择定5月17日进一步进行案件管理。



代表反贪会的慕哈末依斯甘达及慕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也现身内庭。

哈莎娜在去年10月25日被控失信1210万美元(约5047万令吉)政府资金,惟她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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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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