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儿子跌破头被抓伤下体
商人不满国际学校拒负责

男孩缝针后,脸部有点肿,让父母看了为之心疼。

(吉隆坡11日讯)不满3岁儿子在国际学校幼儿园短短两周内跌破头缝4针及被抓伤下体,中国籍商人向校方多次追究,最终获298令吉学校保险赔偿,对校方在两起事件中迟迟未交代、没有要负责和致歉表示无法接受。

无论如何,校方表示已针对事主儿子的事展开调查,惟供词不一至今无法总结,而且也认为事主态度激动且有暴力倾向,不愿再和对方沟通,同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学校保险赔偿298元

梁洪顺(36岁;商人)来自中国广东。他今日通过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召开记者会时说,本身和妻子于2年前把儿子送入隆市一所国际学校的幼儿园,每年学费为3万多令吉;夫妇俩则是陪读父母。

他说,今年3月15日下午2时,校方通知他孩子撞破头,经医生诊断伤口深1公分、宽3公分,入院缝了4针,儿子休养一周后返校;不过,妻子于本月1日晚上为儿子洗澡时,发现儿子下体有被抓伤的痕迹。

他说,仍在等待校方提供儿子跌破头的调查报告之际又发生下体抓伤事件,而本月4日和校方对话时,校方拒绝负责。

他说,校方说儿子当天没有和同班级的小孩一起睡觉,反而到操场上和高年级同学玩乐跌破头。



“当时虽然有6名教师在场,但没有人看到事发经过;至于抓伤下体,校方的理由是未必在学校发生。”

梁洪顺说,虽然儿子可认出推倒和抓伤自己的同学,但校方没有进一步跟进,最后只是通过学校保险赔偿298令吉。

“医生说儿子额头疤痕至少要数年才淡化,使用好的退痕药膏一支一个月分量是120令吉,几年需要一笔费用。”

男孩指遭人推倒,跌破头,缝了4针,留下疤痕。

商人:儿子认出肇事者

梁洪顺说,儿子两周内连续受伤害,校方不能只说不知道就推搪一切,遂向校方提出数项诉求以讨公道,包括展开调查,尤其儿子已认出被谁推和抓伤,但校方拒绝配合。

他说,校方必须交出一份正式的报告,同时向家长和孩子道歉,也必须负责医药费。

“经过向其他家长确认,抓伤儿子的同学也曾抓伤他人,必须正视,而且事情爆发后,我被踢出学校家长的聊天群组。”

梁洪顺呼吁任何知情人士联络他010-4364536。

校方指供词不一无法总结

校方已针对事主儿子的事展开调查,惟供词不一,至今无法总结。

游佳豪在记者会联络校方,校长指梁洪顺多次接触他,但态度激动,也有暴力倾向。

“事情也还在调查中,有人说是男同学推,有人说是女同学,也有人说没有人推。”

校长也承认,校方已不想和梁洪顺沟通,同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游佳豪则表示,他将把梁洪顺的投诉交给教育部,希望教育部介入。

出席记者会的有该局副主任林晋伙、赖俊权和梁洪顺太太蒋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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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炸弹恐吓案增加 警方共接获37投报

(吉隆坡22日讯)警方至今已接获37宗来自全国9个州属有关私立和政府学校接获炸弹恐吓威胁的投报。

雪兰莪州是接获最多报案的州属,有约15宗,接下来是柔佛和吉隆坡(各6宗)、槟城(3宗)、霹雳州和森美兰州(各2宗),而吉打、砂劳越及沙巴则各接获一宗。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出,在所接获的投报中,其中28宗是国际学校、7宗私立学校,其余是政府学校。

他较早前发文告说, 恐吓电邮是透过2个来自电邮服务提供者“BEEBLE.COM”一个名称为“TAKTSTORER”(德语,意思是“扰乱和平”)发出的。

他披露,类似事件也于本月12日发生在牙买加的70所学校,因此警方的调查方向也针对此事是否与牙买加事件有关。

他说,牙买加当局相信此案是一名童年经受虐待,且缺乏人们关注的人士所策划,对方也在电脑软件设计领域具有一定的知识来保护其身分。

警方将引用《刑法》第507条文(刑事恐吓)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路设备或网路服务)调查此案。

昨日起,国内的学校接获不明人士的炸弹恐吓电子邮件,不过警方至今未发现任何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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