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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保安严密 专机载送
警押1MDB重犯赴美受审

(吉隆坡3日讯)警方押送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重犯,引渡美国受审!



这名于去年11月因1MDB弊案而被捕的重犯,是于今午约3时在特警等警方人员的严密押送下,从金马警区直奔雪州梳邦机场。

至少有3辆警车负责押送他离开警局,另还有骑警在前头当开路先锋,避免突发事件,保安工作可谓滴水不漏。

据了解,警方过后将把他交给美国联邦调查局人员,并由专机载送对方引渡美国,面对3项有关1MDB案的刑事指控。

押送1MDB重犯的警车在骑警开路下,驶出金马警区。

这名重犯是大马人,也是新加坡银行界知名人物。

据悉,有关飞机于今日傍晚约6时起飞,预计约18个小时可飞抵美国。



据了解,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原订今日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惟过后改变初衷,决定在该名重犯飞抵美国后,才发布声明。

去年杪,时任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马星向媒体表示,警方是应美国司法部要求,根据该部发出的逮捕令逮捕该名重犯,过后将把对方引渡至美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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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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