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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买菜遇祈福党
被骗金饰及6500元

陈女士(右)本来把金饰及现金放在同款拉链包包好,却在祈福过程被掉包,换成了两瓶水及旧报纸。旁为刘有福。

(蒲种9日讯)祈福党再现蒲种巴刹!当地居民尤其是妇女受促留意,以免成为目标!

一名72岁老妇,上周到巴刹买菜时遇上3位中老年妇女组成的祈福党,短短1小时内被骗走约2000令吉金饰及6500令吉现金。



事主陈女士被骗后,不敢向家人包括孩子提起此事,但当告诉槟城的亲戚时,对方指自己也刚于近日在巴刹遭遇同样手法的骗子,丈夫留下的10万多令吉遗产就这样被骗走。

基于本身和亲戚均成祈福党受害者,她今早由马来西亚人民社警总会长关志庭及蒲种社区福利会主席刘有福陪同,召开记者会讲述本身被骗经过。

陈女士说,上星期日(5日)上午8时许,她到蒲种赞石花园巴刹购买烧肉,遇到一位约60岁的妇女询问烧肉老板哪里有卖“红姜水”?声称可医百病,特别是中风。

出于好心,她向对方指了前面的档口,但对方表示不是这一档;就在这时出现了另一名妇女搭讪说自己认识一位很利害的公公,有卖来自美国的特效红姜水。

“我本身有小病痛,听着她们的对话觉得心动,遂随她们步行去找她们口中的公公。沿途,第二名妇女声称该公公只帮亲戚,而且不收钱,要求我们以亲戚相称。”



她说,走着走着,一行人在油站附近遇到一名年约40岁,自称是公公孙女的长相娇美中年妇人,但对方拆穿她们不是亲戚,还清楚说出她们的名字及家庭背景。

“她甚至说出我的大儿子未婚,二儿子已离世,数月前曾跌倒等等,并说这一切是因为踏到被撞死孕妇的血,导致为家里带来煞气。”

陈女士基于对方能清楚说出家里的事,深信不疑,并听从指示,拿出本身的财物交给对方做法事,以便消灾解难。

财物变报纸和两瓶水

陈女士用了2张提款卡到银行提出6000令吉,加上身上的500令吉现金,以及3个金戒指、一条金手链、一个金牌及银链,包好后放在有小拉链的包包内,前往会合上述3名妇女及交给她们。

“虽然过程中有担心,但对方不断游说,并强调只是把相关财物让香火薰一薰就会归还。她们当面交给我一个米袋,叫我以左手拿着,之后把拉链小包放入米袋后,再放进我的一个蓝色环保袋内。”

之后,对方叫她把头转向一边,随她们念经,并声称一会即退还蓝色环保袋,也叮嘱她在10日(周五前)不可告诉其他人此事,也不能打开该蓝色环保袋。

念完经后,她把环保袋拿回家,但却发现重量不同了,而且袋子绑得紧紧,摸不到自己放入内的拉链小包,到了下午3时,终于忍不住打开。

结果,让她吃惊不已的是自己放入内的财物全部不见了,只有一叠报纸和两瓶水,于是赶紧拨电质问第一个看到的妇女,却反遭对方怪她不听劝告,打开包包。

“说完对方即匆匆挂上电话,过后已无法再拨通。”

她说,3个妇女看起来像本地人,口操流利广东话,事后她到巴刹询问,没人见过她们。

多数由外国人主导

关志庭说,该些祈福党或迷魂党大多数由外国人主导,一下飞机就由本地人接应,到巴刹行骗。

“她们会在闲聊过程不着痕迹套取目标的信息,以便透露给同伙,目的就是获得目标的信任。”

他提醒民众,一旦发现可疑人物,可联络警方或人民社警帮忙,以便收集个案把干案者绳之以法。

勿与陌生人接触

刘有福提醒到民众勿与陌生人接触,特别是眼神,以免被迷惑。

“行骗者一般会3人同组,以行医方式在巴刹行骗,相信近期内会以同样手法在蒲种多个巴刹寻目标,大众得提防。”

他建议孩子多关心家长,尤其是寂寞老人心理不安全因素,易上当受骗;年长者可和孩子或亲友设联名户头或定存,降低被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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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1新元兑4令吉”骗友人数千元 狮城女清洁工判囚1年余

(新加坡1日讯)新加坡一名女清洁工以帮忙找房子、换马币等为由,从同事和朋友骗取钱财。

《联合早报》报道,67岁被告何翠萍诈欺超过1.9万新元(下同,约6.63万令吉),被判入狱14个月。何共面对4项诈欺罪,她承认当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2022年4月至5月间是一名清洁工。她在同年4月某天听闻一名男同事要搬离哥哥住家,因此急需租房。

被告主动提出协助同事找房,并在不久后声称找到了,称同事可在6月22日搬进该单位,还宣称会协助对方装修和布置租屋处。

4月8日至18日期间,被告曾6次向受害同事收取一共1.37万元。被告指这些钱是要用于帮同事购买风扇、冷气机、电视机、洗衣机和装修费用等,但实际上她是拿这些钱来赌博。

受害同事在6月22日那天却未能搬入,这时被告却以“疫情”为借口,称租屋程序因此延误。同事之后报警,被告于2023年8月4日被捕,她至今都未向同事作出任何赔偿。

此外,被告也在2023年11月8日欺骗一名女友人。受害者在事发约1个月前告诉被告她要去马来西亚,被告随即声称“有位朋友在银行工作”,能以1新元兑4令吉的汇率帮友人换钱。

受害者信以为真,事发当天汇了4000新元给被告,请被告帮她兑换成令吉。被告承诺会在6天后(11月14日)将令吉交给友人。

然而,被告并没有这样做,还不断更改交钱的日期,最终在12月10日才将8000令吉交给受害者。对方于12月29日报警揭发被告的恶行。

案情也揭露,受害者实际上前后共给了被告9500新元,请她帮忙兑换令吉,但被告只给了1.6万令吉,余款至今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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