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曾被传约会台湾女星
纳吉儿与印尼商人女儿订婚

纳兹夫丁(左二)与菲特丽(中)在印尼雅加达订婚,并计划12月结婚。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儿子纳兹夫丁订婚了,不过,未婚妻不是去年遭跟拍的台湾女星张东晴,而是印尼前执政党专业集团党(GOLKAR)的年轻政治人物菲特丽(Fitri Aprinasari Utami)。

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今日报道,纳兹夫丁(32岁)和菲特丽(25岁)本月4日在雅加达的一家酒店举行订婚仪式,并计划于12月结婚。



纳兹夫丁是纳吉与前妻东姑再娜的3名孩子之一,而菲特丽是印尼著名商人汤米苏马迪的女儿。

该报道也指邀请卡上虽然出现东姑再娜与纳吉名字,但基于纳吉与妻子拿汀斯里罗丝玛被列入禁止出国黑名单中,所以没出席儿子订婚礼。

根据台湾《苹果日报》去年报道,纳吉在去年7月4日被控刑事失信与滥权,并以100万令吉保外;当时陪伴出庭的纳兹夫丁在负责缴付50万令吉保释金不到24小时后,人在台湾与34岁的张东晴约会。

张东晴曾在三立八点档的《金家好媳妇》中饰演“张海伦”一角。

《苹果》报道说,纳兹夫丁和张东晴在信义微风的45楼“莫尔顿牛排馆”用餐,张东晴穿着紫色上衣和纳兹夫丁对坐,席间两人滔滔不绝,看似有聊不完的话题,而纳兹夫丁不时比手划脚,心情看起来很好,张东晴也被他逗得掩嘴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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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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