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认识职场歧视/李慧珊

近日大马教长在理科大学对话会的问答环节,发表了除非土著在申请工作时,不因不会讲华语被拒绝,才能谈论废除大学预科班固打制的言论。

这个说法受到大量网民围剿及多名政党领袖的批评。虽然他澄清是因为重点失焦,才引起人们误解,不过网民似乎不埋单。不管怎么样,可以确定的是,从黑鞋白袜事件到现在的职场观念,他一直都是吸引人们目光的人物。



既然舆论已给这位部长足够的评价了,此文章不想给予他更多的价值评断。但他所关注的课题却相当有趣,那就是不谙华语的求职者,到底是不是受到了职场歧视?

宪法阐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职场上也不应例外,以确保自由就业得到保障。职场歧视指的是对于个人身分的歧视。所谓身分歧视指的是对某种身分存在偏见。

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认为,歧视意味着对某些群体具有一种身分性的偏好,即使这些群体毫不逊色于其他群体,也会被主流社会排斥或拒绝与其接触。

举个例子,现在面试的应聘员有两位,一位是高生产力者;另一位是低生产力者,正常的雇主必然选择高生产力那位,这个过程叫做淘汰;相反,如果雇主因为个人偏好而选择低生产力的那位,那才足以构成歧视。简单来说,歧视就是你为了你的个人偏好而宁愿选择次等的东西。



借助信息筛选规则

其次,职场更倾向于选择通晓华语的员工,是因为华语也是个人能力的体现,这就好比你有很多电脑知识或你具备领导能力是一样的。这就是市场中信息筛选的规则。

在劳动力市场里,雇主都希望聘请到最理想的员工,但当雇主招聘时,他很难在无数个陌生人里一眼认出哪个就是他要的员工。这时候他就需要借助信息筛选规则来帮他完成任务。

由于掌握多一门语言不容易,需要为此付出许多宝贵时间以及学习的精力,雇主可从一个人的语言掌握能力来断定这个人是否更具有学习积极性,这对雇主的业务是有好处的。从一些企业来说,他们的工作范畴需要用华语来沟通与磋商,因此把不谙华语的应聘者拒于门外,实际上是让他们不用为面试而白费功夫。

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世界来迎合我们,我们便需要改变自己来迎合世界。教育部可以考虑在校园、职场培训学校(MARA等)提供职场应用的华文教学,甚至把华文纳入大学选修课程,让土著也有机会掌握华文,这是应对劳动力市场变迁的绝佳方案。

至于所有解决方法中最难以接受的,莫过于当你不小心打翻杯子碎落在地上时,你依旧觉得那是地心引力的错。

(作者为拉曼大学高级讲师)

反应

 

要闻

西华古马:可援雇佣法 无需立法解决职场歧视

(吉隆坡16日讯)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马表示,我国无需针对职场歧视问题,尤其是残疾人士拟定法案,因为今年1月1日落实的1955年雇佣法令(2022年修正)足以解决相关问题。

他指上述法令已新增第69(F)条文,即赋权劳工局总监聆听及决定因职场歧视所引起的争议。

“若雇主被发现不遵守劳工局总监所做的决定,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

西华古马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针对人民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在国会问答环节询问政府会否拟定特别法案,专门用以保护职场中的身心残疾人士的问题提醒道,歧视问题也可被视为企业纠纷,企业工会可根据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第20条文投诉。

“对于没有工会的员工,则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公共投诉管理系统、“为劳工效劳”(Working for Workers)手机应用程式,或自行前往劳工局办公室作出有关职场的投诉,包括歧视问题。”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