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促宗教观勿强加他人 马青:Timah纷争是闹剧

(吉隆坡20日讯)马青促请勿把个人宗教观强加他人身上,并指“Timah纷争”是一出闹剧。

马青发言人方家椳说,Timah的国语原意是锡,是金属的一种,与宗教无关,也不是人名。

他在文告中强调,马来西亚奉行宪政民主体制,更是多元种族宗教的国家,多元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没有人可以把个人诠释的宗教观,甚至扭曲的宗教思想强加在他人身上,无论是生活上或是政府行政上也是如此。

“这个事件,除了让Timah品牌一夜爆红之外,我们需回到‘大马一家‘’的理念,确保国家在秉持中庸、多元和公正的原则下,向前迈进。”

他说,一些人见缝插针的炒作方式令人心寒,但要对付这种现象只有一种方式,就是大家保持理智和警觉,避免坠入这些人的圈套。

反应

 

灼见

【灼见】宗教监管政策:本末倒置/黄詝瀚

美国禁酒令,又称禁酒时期,是历史非常有色彩的时间段。从1920到1933年,美国宪法第18修正案禁止酒精饮料的生产、进口、运输和销售。此法案得到当时立法者的压倒性支持,并以 68% 的绝对多数通过众议院(相当于我们的下议院)和76% 的绝对多数通过参议院(相等于我们的上议院)。此外,美国48个州属里有46个州批准沃尔斯特德法案(Volstead Act)。

当时的事态发展,似乎是不惜一切代价反对酒精饮料。虔诚的新基督教徒激进分子借用杜绝社会问题如酗酒、家暴等发起反对运动,带动社会共鸣来压下政治力量。推动禁酒令的势力以道德健康之名,获得全国基层人民的回响。

禁酒激活走私黑帮

可惜,随着禁酒令的全面执行,非但没有减少酒精消费,更大大活跃了私酒市场,私酿猖獗、假酒泛滥,甚至间接导致饮酒的人民失明或死亡。此外,政府也大大失去税收,转换成犯罪集团的收入来源。

正是这个时代,传奇黑帮人物如阿尔·卡彭(绰号疤面)和乔治·莫兰(绰号疯子)崛起,并在历史上留下狂野事迹。阿尔·卡彭经营的犯罪集团因称霸走私酒供应链和控制非法酒的市场,获得丰厚收入。他利用这个时期壮大扩展业务,成为芝加哥犯罪集团的创始人和老大,后人普遍称之为“禁酒时期的黑帮”。鉴于弊大于利,在1933年12月5日,禁酒令最终通过第21条修正案被废除,正式为这个禁酒时代画上句点。

近来,我国随“Timah”威士忌换名风波后,又来了一个餐馆咖啡店被迫申请酒牌执照的续集。虽然酒牌规定在1976年国产税法有注明,但从国家独立以来,餐饮业者卖酒从来不需要申请酒牌。在90年代初,也有政客鼓吹政府执行这项措施,但最后在多名政党领袖的协助下,成功让关税局发出延后落实的通函。

如果这项措施真的落实,全国1万5000间餐厅和2万间咖啡店都会受影响。最后,不但业者收入遭受打折,政府的税收也一样减少。

目前,我国烟酒领域的进口关税和消费税在世界排行“名列前茅”。多年以来,我国的烟酒不但没有因高税额而减少消费,反而在走私市场占了龙头地位。更为重要的是,国人把钱都花在贵酒贵烟,减少消费其他物品的能力,经济也受影响。

这逻辑和国产车宝腾的保护主义政策,导致人民需要花费大量积蓄或贷款举债买贵车,而不是用于其他消费刺激经济,极度相似。

宗教不该凌驾国策

另外,大马的宪法确保国家本质上属于世俗国家,非宗教国。可是,烟酒遭政治化的事件不断闹得满城风雨。无论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政府,还是现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宗教主义政策无疑成了常态。其实,以上历史已经证明,宗教主导的监管政策,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100年前如此,100年后亦如是。

个人信仰,在拟定国家政策时——特别是像我国多元种族的构成——是不该纳入考量的。同时,在国家经济急需复苏的节骨眼,这些无谓和无聊的规定或新法令毫无帮助。如果一味让政客的个人企图推动政策,最终会把国家推向不归路。监管的反效果,或许最终会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既然有了前车之鉴,为何视而不见?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